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8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阳宝华受贿一案。阳宝华曾任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2013年5月退休。中纪委较早前通报其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截至12时,庭审仍在继续。(北京晚报7月14日)
在我国人情交往中,过年、结婚、开业、生日等大小事中“小红包”常常出现,礼尚往来演变成为了一种习俗,其根本目的是为节日添加色彩和气氛。许多官员贪腐的案件之中,总能从中窥测到“红包”的影子,这可成为一些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诱因。
作为表达人情世故载体的“小红包”,折射出官员群体中某些普遍性认知错误,贿赂者通过红包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贪腐官员利用手中权力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慢慢的“小红包”被充作行贿人与受贿者权钱交易的工具,赋予大众性、欺骗性、隐蔽性许多特点。
在许多贪腐官员一开始对于“红包”的认识仅局限于微观的认识,觉得“小红包”只是情感投资的合理产品,渐渐的走入贪腐的深渊。许多官员们的误区让他们深陷“温水煮青蛙”的陷井,殊不知这些都是侥幸心理,其实质对贪污危害的认知缺少,对国家的党纪国法认识严重偏差。
面对锐势不减得反腐浪潮,一些官员千方百计寻找制度缝隙,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千成为了贪官侥幸心理的“安全线”。“单位要干事,朋友要应付,生意要照顾”,通过红包经营人脉关系,就算“纸包不住火的时候”,还可以做生意,掩耳盗铃的顶风作案,自作聪明的贪官最终难逃法网。
要让官员们做到“不想腐,不敢腐”的精神境界,反腐倡廉的建设一直在路上。(中国台湾网网友:任俊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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