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托举伤者3小时 托起了责任和使命

时间:2015-05-06 16: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日前,一拉水果的货车因刹车失灵冲进云南通建高速自救匝道,车头严重变形,两名驾驶员被卡驾驶室,一人半身悬空,血流不止。“疼,我撑不住了……”现场救援力量有限,云南红河交警倪海庭为减少伤者疼痛,用身体托起伤员,直至3小时后伤者获救。(人民网2015年4月6日)

  他用自己的身体托举伤者3小时,托起了群众生命,托起了警察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责任和使命,被人们称为“最美交警”。现实中,“最美交警”的故事时常就在我们身边。就在前不久的五一节,在拥堵的江西高速上,交警为临产孕妇顺利接生,脱下警服怀抱婴儿的交警接生图片感动了全国网友;成都警察接到有人遭遇绑架的报警后,迅速出警到事发现场救人,后经走访调查是虚惊一场,倒也让群众感动不已。

  也许有人会说,“有难事找警察”,警察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可正因为有这么多的警察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甚至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付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是世上最可爱的人,值得我们去尊敬,而警察的工作也应该得到我们广大群众的支持。作为公民,遵纪守法是基本准则。一些酒驾、醉驾、肇事逃逸、超速超载、甚至阻挠交警执法、暴力抗法的等违法行为,不但为群众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也为警察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笔者希望这样的不文明及违法的行为少些。

  现实中,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光有我们的警察官兵,还有我们的党员干部,他们用切实行动充当着群众的主心骨。在地震、洪灾、雪灾等灾难的时候,我们的党员干部和消防官兵也总是冲在救灾第一线,不顾个人的安然去组织救灾,尽最大力量救出被困群众,让受灾群众和广大民众都深受感动。

  笔者认为,不管是警察,还是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这不是一句空话。只要在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都能挺身而出,救群众于危难于水火,传递着中国正能量,就值得群众尊敬和拥护,就是群众心中最美的人。(中国台湾网网友:刘馨颜)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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