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污染治理体制机制不顺桎梏现代农业

时间:2015-02-27 17:2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刚刚出台的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按规定享受相关财税政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开展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加强营造林工程建设,发展林产业和特色经济林。推进京津冀、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摸清底数、搞好规划、增加投入,保护好全国的天然林。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继续扩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牧区防灾减灾、南方草地开发利用等工程。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2001年——2012年,全国有10万多家原本位于城市内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逐渐搬出中心区。有1/5的搬迁场地被严重污染。污染企业遗留用地隐患多,底数不清,治理成本高,治理主体不明确,多种因素制约污染治理,多方期待管制步入精细化。

  《南方周末》前段时间大篇幅披露土地污染治理情况,总的意思是污染面积大,治理项目少,治理复垦覆盖面和力度差,投入少,难度大。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曾在2014年4月17日向媒体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那次调查根据“七五”时期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的点位坐标,开展了对比调查。结果表明,表层土壤中无机污染物含量增加比较显著,其中镉的含量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增加,在西南地区和沿海地区增幅超过50%,在华北、东北和西部地区增加10%-40%。

  情形不容乐观。不由联想湖南“镉大米”的频现,江西吉安市安福县、吉水县等地区,因为农民所使用的化肥含有毒物质,导致数千亩水稻秧苗枯萎,上千户农民受损。号称“北大仓”的建三江,万亩水稻大地号,也面临地下水位下降,土壤成份变化的因素的干扰。

  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为其快速的经济增长付出高昂代价。一项政府调查显示,中国的耕地有很大部分遭受严重污染。过去30年来,中国农业掀起一场革命,粮食生产增加近一倍。中国依赖高产作物。为更多收获,农田使用过量化肥,且高达65%的化肥使用不当,河流和农田因此受污染,有毒物质留在土里。

  在人们想象中,工业生产和城市化生活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因。但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副院长郑风田称,环保部做的抽样调查显示:农业是中国最大的污染源。未被吸收的化肥渗入地下水进入人们生活的水循环中。工业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如无改善,未来治污之路将非常艰难。

  《人民日报》2013年1月4日曾在头版头条报道,武汉赫山无奈“解毒”代价高昂,今天的生产场地不能再成为明天的污染场地,闹市地块荒废8年,原因是原先的“地主”是武汉农药厂的所在地,污染严重。2006年该地块在开发时就发生了工人中毒晕倒的事件。

  联想已经发生的土地污染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前些年曾发生运往南方一个大城市的粮食被重金属污染的事件,究其原因种粮地块被重金属污染了,可谓“中毒”了。土地被“毒倒”,后果不堪设想,城市土地将失去经济和社会价值,造成巨额的损失。农村粮田被污染将对食品安全带来不可逆转的危害。

  从三聚氰胺到地沟油、毒大米一直到镉大米,还有苏丹红鸭蛋和带增白剂的面粉等等不胜枚举,一方面暴露出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道德缺失,伤天害理,另一方面也显示源头污染是食品安全的大敌。应按照国务院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也就是说食品质量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治理食品源头污染,地方各级政府牵头,明确划分层级监管责任制。在田间地头,农业部门就要对食品质量切实负起责任,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范围和剂量,控制药物残留,关停并转小造纸、小电镀、小化工等几小污染企业,严禁重金属污染,确保农产品绿色无公害。严格和细化奶畜养殖、生鲜乳、猪、牛、羊等活体收购以及乳制品等的生产、销售、出口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在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收购、储存、运销过程中,粮食流通部门要负全责,单打单储单运,确保原粮无污染,质量安全。农产品涉及哪个部门,那个部门就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在粮食等农产品加工、成品销售环节,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卫生等部门就要明确各自监管责任,一抓到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卫生。

  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负总责,遏制土地和水资源污染,确保职能部门有效实施层级过程监管,形成上下联结,纵横贯通的,以各地政府为主,各职能执法部门分级分段负责,共同担当的土地、水资源、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事前预防,监管到位,事后问责清楚、追溯有力,重典治乱,严惩不贷。

  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水资源等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完善,建议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实施大气、水资源、土地等环境监测结果的公开,提高公众认知度。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制订过程也要全过程公开,重新梳理已有的各类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速冻食品、方便食品、米面油制成品,所更新或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一致,同时紧紧结合国内的实际,与时俱进,做到科学、统一、效能、安全。

  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最后赘述,土地、水资源、大气等保护,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降低标准,另立一套的现象时有发生,要加大土地、水资源、大气等环境监测,加大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监管力度,落实地方政府控制污染、食品安全责任,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一票否决。对破坏环境,对随意降低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无论是部门、单位或企业、个人都要从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已已原则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明确有毒土地的治理体制机制,从严管理,决不能为利益不顾民生,搞断子绝孙似的开发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了总部署和新阐释,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土地有新的要求和政策措施,土地是“三农”的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的有力支撑,

  治理污染是后发优势,树立保护耕地,爱护土地,休养生息,保护生态,依法用地,规范程序,确保永久农田长治久安,建设用地规范有序,合法合规使用,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题中应有之意。(中国台湾网网友:孙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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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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