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与“糖葫芦大妈”的警民之情

时间:2014-12-04 21: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50多岁的“糖葫芦大妈”丢了100元钱,在路边哭起来,好心市民看到后,纷纷买她的糖葫芦;好心民警赶到后,看着伤心的“糖葫芦大妈”,便从兜里掏出100元钱,塞到了大妈的手上……11月28日,这感人的一幕,发生在渝北悦来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来源:南方都市报)

  “糖葫芦大妈”丢钱路边哭泣,接到报警,民警李松林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边安慰“糖葫芦大妈”边掏100元塞给她,这温暖而感人的画面正如寒冷冬季里一丝温暖的阳光照进人们的心田,洋溢着浓浓的警民之情,传递着浓浓的正能量,这让人难以忘怀的场景,是源于民警李松林“看到她伤心哭泣的样子,就想到了我老家父母的不易。”多简单朴素的理由,把对不幸遭遇者的同情和关爱诠释得淋漓尽致。

  当不少人抱怨“现在的社会很现实,甚至很冷漠”的背景下,《“糖葫芦大妈”丢钱路边哭泣民警掏100元塞给她》的报道,无疑成了一道独特而亮丽的“风景线”,一方面,“好心市民看到后,纷纷买她的糖葫芦。”另一方面,民警李松林的表现不仅仅在一份爱心上,而且还表现在工作上能主动作为。

  试想,如果按照“惯例”,民警李松林在了解“糖葫芦大妈”的遭遇后,做个现场笔录后就可以打道回府。再说糖葫芦大妈”遗失100元钱这种事情,在一般人眼里,只能算是一件“小事情”,根本就没有指望报案后会得到解决。而且给“糖葫芦大妈”100元,已经远远超出了民警李松林的工作范畴,但他那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正是一种稀缺的“社会资源”?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这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难就难在,我们是否能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不要认为给“糖葫芦大妈”100元算不上什么,从中可以看出,民警李松林对“糖葫芦大妈”伤心的哭泣没有无动于衷,而是用那份真挚的感情帮助“糖葫芦大妈”,“用情”工作这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中国台湾网网友:黄崇玉)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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