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那天,象山影视城专门推出了优惠措施。一时间,象山影视城里非常热闹。《夺路而逃》剧组正在象山影视城春秋战国城内薛城处拍戏,上午10点35分左右,剧组一匹马受惊吓扯起马桩,翻过土墩冲向游客游览线路。12名游客先后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严重,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1月12日《现代金报》)
大家对拍电影非常好奇,能够有这种亲身体验的机会,可以和影视明星近距离接触,一生能有几回呢?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谁会轻易地放过呢?可是,出乎预料的是,剧组的一匹马受惊吓踩伤了12名游客,还踩死了1人。这真是令人扼腕叹息,潸然泪下。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被剧组的惊马踩死了,难道不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深思吗?难道不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吗?
为何会发生这种惨剧呢?因为剧组使用的马匹大都不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而是从农民手里租来的“野路子”马匹。剧组使用马术俱乐部的马匹费用太高,而使用“野路子”马匹能够降低成本。这样做隐患太多,风险太大。很多剧组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出事,正是因为有这种麻痹大意的思想才夺去了游客的性命。这件事情给所有的剧组敲响了警钟,“野路子”马匹不能用,一旦出事后果严重,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发生了这种惨剧,到底应该由谁来担责呢?剧组难辞其咎。两个剧组的两匹马打架,导致一匹马受惊吓,冲到了人堆里才造成了这样的恶果。这就充分说明剧组在管理上根本就是筛子装面——漏洞百出,拍戏的马匹只是把缰绳套在拴马桩上,根本就没有拴牢靠,也没有派专人看管,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我就不明白了,两个剧组的演员尚且能发生矛盾呢,怎么能把两个剧组的马拴在一起呢?诚然,影视城也不能一推六二五。明明知道拍戏是一个很危险的事情,竟然在双十一对本地游客免费,导致人满为患,为了增加人气却不顾游客的安慰,这是拿游客的生命安全当儿戏。剧组和影视城必须包赔游客的损失,认真吸取血的教训,保证不再发生这种伤害游客性命的事情。
其它的影视城、剧组目前没有发生游客受伤、死亡的事件,并不代表就没有安全隐患。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次事件以后,各个影视城、剧组必须立即进行治理整顿工作,搞好安全排查活动,确保游客的安全不出事故。要是影视城不能确保游客的安全,在拍影视作品的时候就必须禁止游客入内参观。(中国台湾网网友: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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