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不是临渊羡鱼

时间:2014-10-31 17:2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之后,“依法治国”成为了全中国的讨论焦点。无论是媒体还是个人都对“依法治国”的道路充满了自信,“依法治国”的呼声之高也令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

  相反于法治,人治造成的诸多弊病和负面社会效应早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可以说,“依法治国”不仅是一个口号,更是当前国家崛起和民族复兴的迫切需求。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不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过河就成了一句空话。”同样,不解决“法”和“法的执行”问题,“依法治国”也就只是一句空话。

  李克强总理曾经在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高度覆盖市场和政府的“法”。对市场的不合理行为要全部禁止,对政府的合理行为尽量授权。同时,应该保持“法”的与时俱进,须“见危于无形,见祸于未萌”。科技进步使人民生活日新月异的同时也使不法之徒有了不断更新的求财手段,“法”的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明令禁止这些行为,预防出现“法”的盲区。

  “法”的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基础,而“法的执行”则是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执法必严”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执行“法”,看似简单,实则困难重重、任重道远。虽说几千年前中国就有了“法”,但其根本还是“人治”。即使是现在也有一些领导干部痴迷于“人治”,有法不依的情况依然存在。要做到所有人都依法办事,依然长期“在路上”。

  既然法治已经被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执法者就必须高度重视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能乱用也不能不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的有效执行无疑是重中之重。

  “依法治国”,切不可临渊羡鱼,应当退而结网。一味憧憬“依法治国”的美好愿望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只有解决好“法”和“法”的执行问题,“依法治国”才不会是望梅止渴。(中国台湾网网友:秦明)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