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雅军介绍,环保部10月18日卫星监测结果表明,过去三天内淮南、阜阳出现多个火点,19日监测结果尚未出来。淮南市环保部门巡查发现,该市境内出现十余处火点,主要集中在谢家集区、原长丰县划归淮南的几个乡镇内,辖区区政府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对其中情节较轻的焚烧当事人给予200元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已经拘留。(源自中安在线2014-10-21)
秸秆焚烧造成空气污染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10月10日下午,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各地基层乡镇也出台了“禁烧方案”,禁止辖区内秸秆燃烧行为。
历年来禁烧秸秆的声音都很响,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知、方案也不尽其数,但始终收效甚微。不可否认这些“禁令”能够对焚烧秸秆起到一定的约束和震慑,但是每到秋收过后,田间地头依然是“遍地狼烟”。很明显,通过“禁字决”来全面禁止农民焚烧秸秆是行不通的。
在物欲纵横的今天,农民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理性经济人,相比焚烧的罚款而言,把秸秆从田间地头集中起来再进行处理的成本明显高得多,再加上“农忙忙死农”,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因此农民才选择焚烧这种最直接、最有效、最无奈的方法。
县、乡(镇)两级部门是禁烧的关键部门,既要上接中央环保部的“天线”,又要下接农民朋友的“地气”,在禁令之外多一些具体的、可行的配套作为。在资金和政策上加以扶持,适当对秸秆回收企业进行补贴,加强对秸秆转化行业的指导,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引导农民变“秆”为宝。唯此,才能逐步根除秸秆焚烧之痼疾。(中国台湾网网友: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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