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令校外补课 学校回应“理所应当”?

时间:2014-09-26 19:25   来源:中国台湾网

  近日,扬州高邮市多名学生家长向现代快报反映,孩子刚上一年级,就被学校老师要求到校外一家培训中心补课,每门课收费260元,学费由老师代收。昨天下午,当地教育局对此事作出回应,承认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称已介入调查,具体如何惩处还要等上级回复。(现代快报9月19日报)

  教育专家建议做为一年级的小学生,刚刚从幼儿园时期以“玩”为主的学习环境到小学阶段以系统学习文化知识为主的小学阶段,一年级小学生从心理、到生理上,对长时间学习还没有适应,是不建议学校老师让一年级的学生补课的,更何况是去“校外”补课。当被记者问到如何处理这件事情时,教育局有关人员“又不是杀人放火,要处理什么”的回应,不免雷倒众人。

  教师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是该学校老师一致推荐一年级学生去这家挂有关工委校外辅导中心去补课,原因是这家校外辅导中心的老师都是学校的在职教师。代收学生校外补课费用、收回家长们的缴费单据,该学校老师的做法让家长们感到愤愤不满,更是对老师的伟大形象以让学生们去校外“补课”为名藏有猫腻质疑。而这家以“补课”为名的校外辅导中心究竟与学校、与老师及相关部门有怎样的“潜规则”呢?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是自古至今一成不变的教育理念。作为人民教师应该将功夫用在课堂上,用在教学方式方法的探索上,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时时以育人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塑造好自己的人格,处处为人师表。不应总以“向钱看”的教学模式灌输于学生们天真的脑海里。而扬州高邮市该学校老师推荐一年级学生校外机构补课的行为不仅违背了人民教师的师德,还违背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扭曲了教师的形象,败坏了教育声誉。需要引起相关监管部门彻底查处。(中国台湾网网友:王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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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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