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事件有新进展。教育部7月30日发布通报称,对涉案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失眠、渎职考试工作人员已作出党纪政绩处分;对已查实的被替考考生已给予取消各科次考试成绩、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7月30日新华社)
媒体报道内容相当细致,当地的替考行为俨然成为某些不法之徒的发财之道,利用钱财关系腐化教育部门的本职,利用家长们的热切心理大肆敛财,利用现代的高科技使替考手段轻易实现,利用教师的和学校的内部关系煽动在校生的单纯思想,用这一切,铺就着自己金钱之路,真是可耻又气愤。
而昨日发布的消息,“替考门”事件的处理结果仅是将事件主导者给予“降低岗位”、“记过处分”、“行政降级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诸如此类的处理,而相对被动的替考大学生却被“开除学籍”处理。笔者表示很惋惜,同时也不理解。
教师,是个光荣而伟大的职业,而这次“替考门”的行为却完全颠覆了教师们应有的形象,从事着非法勾当的同时,还丧失了学生们对于他们的信任和尊崇。他们在犯了错之后,依然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着,而这些大学生,可以说前途堪忧,在这些替考者中,不乏学习优秀的好学生,而他们的青春将被这无知举动导致的后果永远的留在自己的人生记录中。就此事件,也应为众多在校学生敲响警钟。
笔者在惋惜的同时,也真心的愤慨。在这件事件中,被动的名校大学生们,如果是家庭富裕孩子,如果他们不被自己信任的老师所煽动,试问这些普通大学生们,谁会联系到这条隐蔽的途径去赚钱呢?
“替考”这件事的本身,既然能确凿的落实在现实生活中,就不仅是一个巴掌能拍响的事。管理层的姑息纵容,老师的见钱眼开,学生的单纯无知,构造了整个事件。这种掩耳盗铃,监守自盗的行为,在惩治的同时,更应加强自身法律管理建设,只有法严深管,才能全面覆盖,令有心之徒,再无可乘之机。(中国台湾网网友:孙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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