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

时间:2014-07-24 16:29   来源:中国台湾网

  记者走访发现,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建,农民看”“政府干,农民烦”等现象。政府没能把准群众的脉,“政府建的不一定是农民要的,农民要的政府又不一定建”,“两张皮”问题亟待破解。(人民网,07月21日)

  一边是村民抱怨政府喜欢花“冤枉钱”、搞政绩工程,觉得没奔头;一边是官员对农民习惯“睡大觉”、缺劲头等政府包办感到无奈,双方各执一词,各说各有理,然而最终是政府建的村民不一定喜欢,村民喜欢的政府又没建,钱花了,力出了,政府落得一身埋怨,村民收获一肚子失望,谁也没落得好,究其原因,还在于政府行为和群众需求的脱节。

  群众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受益者,也是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政府的工作才有了掷地有声的理由。自然,在美丽乡村的建设过程中,也应该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如果把群众变成随从,不关心他们的需求和愿景,迷信专家和权威,一味的凭借经验和想象,厕所贴瓷砖、门前建喷泉、贷款建洋房,甚至不顾本地实际,逼着农民扛着锄头进电梯,搞得轰轰烈烈,结果是劳民伤财,不伦不类。这样的乡村,即便是外表光鲜,也不是农民想要的,因为它根本就不符合农村发展的实际,也就不是农民自己的乡村。

  “三农问题”是关系到社会长治久安的大问题。建设美丽乡村,不是为了涂脂抹粉,而是要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从而提升农民幸福感和满意度。贫穷落后中的山清水秀不是美丽乡村,富足宽裕而环境污染同样不是美丽乡村。只有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才能真正满足群众对美丽乡村的设想。这需要加快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升农村地区经济收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百姓关心、关注、在意的问题,才是政府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无论是美丽乡村建设,还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都必须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把人民当主人来尊重、当先生来请教、当亲人来对待,常怀敬仰之情、常有敬重之念、常存畏惧之心,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持公仆本色、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监督。(中国台湾网网友:周文郁)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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