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民何小姐正式向锦江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起诉位于新华大道的“码头故事”火锅店,请求判令其“谢绝自带酒水”属于无效合同,要求退还她被收取的30元开瓶费和50元包间费。(2月18日《成都商报》)
最高法院日前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新消法实施在即,这一表态引起社会对沿袭已久的消费场所谢绝自带酒水等现象的普遍关注和讨论。
虽然涉及的金额不大,但涉及的范围很广。无论这场官司结局怎么样,我相信这一举措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壮举。
笔者认为要想彻底的废除“霸王条款”,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普及知识、提高意识。让所有的消费者都知道“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属于霸王条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思想上清楚的意识到我们的权力被侵犯了。光有意识是不够的,我们还要有证据,得保存能证明是被强制消费的证据,以备维权所需。
二是细化权责、简化程序。如果让消费者为了几十块钱,要他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几千块钱,才追讨得回来,毫无疑问,废除“霸王条款”就显得有点纸上谈兵了。因此,必须要细化权责、简化程序。不能让职能部门在权责上相互推诿,使消费者诉讼无门、摸不着方向;不能让繁杂的程序,阻碍消费者维权的脚步。
三是严厉打击、建档备案。如果商家觉得,他违一次法就几十块的事,那么它就不是事了,随你告,反而会让消费者觉得告也白告,当然这废除“霸王条款”的法律就形同虚设了。因此必须严厉打击、加大惩罚力度,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备查,并让涉事商家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以提高消费者废除“霸王条款”的积极性。(中国台湾网网友:山风园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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