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网络名人在北京达成共识,守住“七条底线”——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8月20日,网络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今天,网络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越来越显得重要,几乎成了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然而,近年来,少数人的言行打破了网络原有的宁静与和谐,挑衅了网络固有的功能与生机,撕裂了网络衍生的进步与文明。
特别是有一种谣言气流不断地肆意网络,伤害和败坏个人名誉,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特别是有些网络暴力,损害国家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自古就有“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网络谣言传播速度之快、散播群体之多、危害核力之强。
互联网的发展与繁荣,的确是个好东西,它带给了方便、它创造了奇迹、它影响了我们的一切……便利、快捷而且匿名的传播环境,也容易让人失去自律,不少人甚至“口无遮拦”,将网络变成“语言垃圾场”。“网络暴力”事件的频发表明,伴随着冲动与非理性,有些网络言论正在越过道德和法律,暴晒着当事人的隐私,代替法官提前宣判当事人的罪责。
透过“秦火火”等人制造的造谣路径,不难发现,不仅相当低端,还错漏百出,甚至缺乏基本常,且迷惑性强。从2010年至今,“秦火火”等人共计造谣及传谣约3000余条。其中,“‘7·23’动车事故中政府花2亿天价赔偿外籍旅客”、“雷锋生活奢侈”等均系其恶意编造的谣言。
网络虽然是虚拟社区,但网民仍然是现实社会的公民,法律从来不分现实和虚拟,无论身穿什么“马甲”,不管发表什么“见解”,或者转播什么“内容”,要做到有理性、有思想,不可“起哄”,更不可“走邪”。
每个网民要时刻头脑清醒,界限清晰,底线明确,莫做“假恶丑”的愚昧者,莫当“负能量”的传播者。不做“口水党”、“造谣族”、“戾气群”、“推手团”等部落的成员,更不要成为其粉丝。
各种谣言的滋生、扩散,有的损害公众利益,有的引发公众恐慌,有的甚至破坏家庭、诱发犯罪。特别是有些“妖言惑众”类,隐蔽性、攻击性、宣泄性、诱惑性极强。若听任谣言在网络肆意泛滥,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现实社会的受害者。
“七条底线”虽然是大V们达成的共识和对自身在网络空间提出的“七条红线”,作为普通网民,无论是发言,或是转播信息,首先要做到对社会、对他人和对自己负责,只有端正态度,才能复制、粘贴和传播正能量。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的名句大家应该熟悉。国是大家,咱们是小家,有国才有家,网民都是大家庭的一员,其实,很多时候,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是一致的。凡是国家政策的出台都是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的,网民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有大局观、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守住国家利益就是守住个人利益,没有国家利益哪有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所谓个人利益,不仅自私,更是忘本。
有诉求要表达,原本没错。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谣言都是恶的。现实生活中,竞争不可能没压力、工作怎能没失落、生活时而有孤独、心理自然有急躁,导致不开心、不高兴、很纠结。这都不是造谣、推谣、传谣的理由。
当今,世情、国情、民情呈现多元化格局,随着我国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全面推进,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矛盾进一步凸显,这对于网络媒体来说,如何引导网民做好新形势下的“务实转播”、“良心传递”、“诚信发言”,尤为重要。作为网络媒体要把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放在心上、把传播正能量放在心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
网民既是网络的参与者,又是网络的改造者、创新者和受益者,网民更要当好网络文明的建设者。只有人人自觉维护和净化网络环境,健康、有序的网络氛围才可期待。我们应该自觉增加网络发言的理性,学会冷静分析,独立思考,不猎奇、不逐腥,让网络环境更加理性、健康。
谣言猛于虎。在全社会和网络形成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只要我们做到,上网有责、发言负责、传播尽责,每个人都是谣言的终结者。
只要我们从自身做起,用理性和正确的心态指导个人行为来推动网络发展,文明诚信和谐的网络生态不再是遥远的梦想。(中国台湾网网友 熊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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