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瓶特供酒为啥不“上头”?

时间:2013-05-17 13: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嵩县5月15日电,记者今日从河南嵩县政府获悉,为搞接待,两年喝掉3000瓶特供酒的嵩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被通报批评,负有主要责任的锦源山庄总经理被免职处理。

  这件事公众关注的是嵩县国土局公务招待问题,但处理的结果戏剧化,颇有点工商局处理假冒商标案件,是有意为之模糊公众视线,还是板子错打了?

  我们看到处理结果,对嵩县国土局特供酒招待问题,就是全县通报,深刻检查,这仅仅是喝多了脸发热而已,其中无奈谁都心知肚明,那就是公款吃喝的普遍性和难于界定性,处理起来多少投鼠忌器和法不责众,所以吃了喝了,检查一番,风声一过还继续吃喝。当吃喝成了我们社交文化浓厚氛围之时,如此处理就是清理门面,根本伤不到要害之处。

  再说,作为下属招待酒店,以国土局的名义定制特供酒,一是国土局不可能不知道,那么既然是默许经营,就不应该受到查处,酒毕竟不是山庄喝到肚子里的,处理这个集体企业的头头,实在是有替他人背黑锅之嫌;其二,既然山庄假冒国土局和杜康搞了特供酒,是一起假冒商标案来处理,那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该查明非法所得,没收得利,并要给与罚款。但是此起案件处理并不没有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适用法律处理,此中有什么猫腻?

  公款吃喝是个老大难,难在何处,有人说上行下效,有人说无法可据,有人说定位不准。这都是盲人摸象,不能否认的是在目前体制下和文化氛围下,吃喝作为交际的重要方式和舞台,如果硬要杜绝,恐怕是件事倍功半的事情,当八项规定出台后,大酒楼宾馆客少了,可是公园树荫下、内部食堂的腐败有蒸蒸日上,问题在哪?在于不公开,在于没有严密的法律规定,如果说制定法律需要时间,那么公开就完全不费功夫,为什么不为之?如此3000瓶特供酒不“上头”现象耐人深思!(中国台湾网网友 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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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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