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金钱式”扫墓玷污了亲情

时间:2013-03-21 13: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记者走访发现,沈阳多家殡葬服务公司提供“代理扫墓”服务, 其代理扫墓服务项目包括:鲜花一束、清扫墓地、供果三样、上一炷香,完成后拍照证明,收费为500元。(东北新闻网  3月20日)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中的一个,是一个祭祖扫墓日子,表达对逝者的一种哀思。但一些在漂泊外的子女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回到家乡给已故的亲人扫墓,这就有了“代理扫墓”的服务。笔者认为扫墓是很严肃而庄严地事情,到已故亲友的墓地清扫、上贡品、焚香燃烛、烧纸钱、拜扫……这一系列的形式本质是为了表达对先人的尊重和悼念。如果说别人代替扫墓,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清明节的本质应是表达对先人的怀念,而不应该流于形式。

  作为一种传统的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清明节扫墓的形式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最重要的是心里要记得已故的人。如果单纯因为嫌麻烦想偷懒,而选择让别人代扫墓,则会让清明节“变味”。在市场经济下,似乎没有什么不可以交易的,但是这种民俗文化的功利化,应该值得我们反思和警惕。代理扫墓的盛行,更应该是看做金钱文化对非物质遗产文化的侵袭,在全民道德观念日益下降的今日,传统的情感底线也在逐渐的被侵蚀殆尽。

  “孝”作为是中国重要的伦理思想之一,无论是对个人单元,还是社会群体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意义和标本价值。故此,对于那些“代理扫墓”者来说,无论是在逝者坟头前作揖磕头、还是痛苦涕零,其目的只有一个:金钱!根据传统“死者为大”的人伦观点,缅怀逝者,寄托哀思;作为生者,应是自己真情实感的流露,所以难以想象,如果让一群陌生人替自己在坟前行“扫墓之举”,是讽刺,还是侮辱?不得而知。而对于“代理扫墓”这种行为,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需树立正确的传统道德理念和伦理观念,要知道不是什么行为都可以被代理。唯有此,九泉之下的逝者才能得意安息。(中国台湾网网友 谌馨悦)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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