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吉林前郭县网友顾某称,因在家下载95部黄片自己看,被民警拘留15天并罚款3000元,电脑也被没收。网友获释后申请行政复议,他表示,处罚太重,而且警方未开任何收据,只称是“没收犯罪工具”。该网友说:“我就纳闷了,强奸犯的犯罪工具怎么就不没收呢?”
如此看来,对于公民在家看黄片是否违法公民与政府有关部门存在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尽管笔者不是研究法律的,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常识还是懂的。很明显顾某使用电脑下载黄片并不在法律禁止行列,并且顾某下载黄片只供本人观看并未传播。因此,警方的处罚行为无法律依据,其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很也存在偏差。在我看来,顾某的行为顶多是个个人道德问题,属于私人领域的问题,没有损害到公共利益,因而没有到动用公权力去横加干预的地步,我想这个道理还是很清楚的。
其实,透过这件事,我想思考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在哪里?我的理解,私权利是公众个人行使的自由权利。我们这个社会分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之外是公共领域,但公共领域并不是与私人领域毫无关联,公共领域的问题是每个公众无论在私人领域还是公共领域都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如社会秩序、社会福利、公共建设等事关每个私人共同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某个私人无法解决的,需要每个私人分出私权利的一部分形成公权力这一巨大的社会协调力量去解决这些问题。公权力来自公众,是公众赋予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这样的权力来保障公众依靠个人无法维护的公共利益。行政、司法、立法机关就是行使公权力的代表,其存在的唯一理由是维护公众的公共利益,进而保障私人利益。因而公共领域是私人领域的扩大,公权力是私权利的一部分。公共领域的良好运转是为了私人领域的自由,也就是说公权力的行使归根结底是为了保障私权利的自由。
但公权与私权又是不能混在一起的。当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时,私权利的干涉会因没有一致的准则而引起社会的混乱,同时,私人利益又不可动用共有的权力去谋取。将公权力引入私人领域,有两种后果:其一是以权谋私,这将丧失公权力存在的意义;其二是倚强凌弱、打击限制私人自由,这将导致公权力丧失存在的基础。这也是公权力需要被监督、被制约的原因。
什么是公权与私权的界限?我想,利益是界限。公共利益对应着公权力,私人利益对应着私权利。像前郭县警方在行使公权力的时候就没有分清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界限,导致了公权力粗暴干预公民私人权利的后果。当公民个人行使私权利不妨碍公共利益的时候,公权力机构就应该安分守己,管好自己应该管的公共领域的事情。 (中国台湾网网友: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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