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母亲丢弃的是做人的资格

时间:2012-06-19 15: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6月7日至8日,媒体报道了97岁老人蔡雪英涉嫌被儿子薛某龙遗弃在深圳一个小区内,然后“人间蒸发”。此事见报后,薛某龙向警方认错,并答应一定照顾好母亲,一定让老人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一周过去,现在老人生活得好吗?6月14日,记者实地回访后发现,老人的生活并不如意。老人称,她儿子经常诅咒她死也要死在这里。(国际在线6月17日讯)

  都说百善孝为先,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父母都不存一点孝心,那会对其他人好么?如果连起码的感情和感恩都不懂,那还配享有做人的资格么?人们都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屡教不改的虐待自己的母亲,还如何让大众能接受,说严重点,你还有没有做人的资格?

  我国是有着几千年文明的文化古国,一直推崇孝文化,对于孝顺两个字,就连小学生都知道,当看到公益片里孩子为妈妈端水洗脚的画面时,我们为孝心感到动容,但笔者疑惑的是,为什么孩子都懂得感恩,而一个成年人却会去虐待自己的母亲呢?作为老人养育了一辈子的孩子,却如此的无情冷漠,是何原因呢?在笔者看来,可能会出现的原因可能会有以下几条,第一,嫌弃老人麻烦,第二,受家属指使,第三,自私自利在亲兄弟姐妹间推脱老人赡养权。

  如果是第一条嫌弃老人,那笔者想问的是,在你小的时候你的母亲因为你的吃喝拉撒的麻烦丢弃过你么?如果把两者的麻烦相比的话,恐怕带大一个孩子要比去赡养老人还要费心吧,从新闻中可以看出,九十多岁的老人依然很健康,更保证不会有太大的麻烦让孩子去背,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的儿子却猪狗不如的舍弃自己,让老人心寒,更让大众心疼。

  如果是因为第二条受家属的指使,那笔者就想知道,这个男人是怎么当的,有些地方尊重家属是爱的表现,但要知道底线,在赡养父母孝顺父母上,是不能大折扣的,不能因为家属的阻挠就当个听话的奴才,而舍弃自己的亲生母亲于不顾。

  再假设是第三条为了把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推给自己的亲兄弟姐妹,那更会让大众感到鄙夷,赡养老人对于家庭中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切实的责任,别管年龄大小,都有义务去让老人安享晚年,但新闻中,记者打电话给老人的儿子女儿都被简捷的打发掉,让人愤怒,女儿说打电话会被开除的,笔者想问,如果自己母亲的安危都不如自己的一份工作,那何谈做人的资格呢?

  老人奋斗了一辈子,把自己能给的爱都给了孩子,如果到头还换到的不是孝顺而是是孩子们的遗弃和虐待,那老人会何等的伤心,而这种行为又会让传统文化教育下的人们带来多大的悲哀呢?面对老人,笔者希望作为儿女的我们能扛起应担的责任,给父母一个幸福得晚年。(中国台湾网网友:王庆永)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赵静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