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照片,一个雨天,一个女孩正在为乞讨老人打伞。她被长春网友称赞为雨天最美的打伞女孩。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重庆路该女孩工作的餐厅,却被告知女孩已被开除。(2012-06-19 城市晚报)
也许是社会对道德的饥渴,最近被冠于“最美”的好人不断出现在道德高地,虽然有人质疑不要引发道德的审美疲劳,但是还是有了被誉为“最美女孩”被开除的发生。尽管报道中最美女孩被开除的原因,不能明确直接是因为其在上班时间给人打伞造成的,但是这个女孩的这个举措无疑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那么我们从中要思考些什么?
就本事件来看,女孩的善心和爱心应该得到充分的肯定,如不是这点在人们心中共同的认可,该起事件也不会引发网友关注,并给小女孩喝彩。问题是小女孩在实行道德崇高的同时,如何和现代社会的一些秩序共振,这种秩序体现为法律法规,各种岗位的规范要求和管理制度,令我们思考。
打伞小女孩是在一家餐厅工作,她的行为是发生在她工作期间,虽然其行为符合道德的最高要求,但是严重违反了生活的秩序或者说社会的秩序,上班时间做了和她职责不一样的事情,而且是有意而为之,这就形成了一种冲突,作为餐厅为了正常的管理秩序,以这个理由开除小女孩,也无可厚非。因为我们生存的社会不仅要道德来维系,更需要一系列的秩序来维系,如果没有这个基本的秩序维系,无序的社会,再有道德,人们也未必生活得和谐和美好。
但是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思考,广州的“举托哥”不仅受到赞誉、奖励,还被某大企业录为员工,看来这两件事反差很大,为什么呢,我们看到“举托哥”的行为,也是一种道德的最高体现,但是他不是刻意而为之,而是一种举手之劳的,因此他受到了鲜花和赞美,体现了社会对他的这种道德行为的肯定。
那么这两种行为的既然不同的后果,是不是就能否定社会需要的“见义勇为”呢?不是的,见义勇为者有时也许和那位女孩一样,需要担负着某种秩序内的工作,但是见义勇为本身就是一种突发性的意外事件,见义勇为者的行为虽然对某种秩序有破坏,但是这种破坏是可以被认可的,他没有刻意而为之,是一种善良的“违规”,和举手之劳。这位小女孩执意要在上班时间给乞丐在雨中打伞的行为有着某种不同,因为她完全可以按照同行的忠告来行事,不至于对岗位的秩序恶意的损害,这是我们应该区分的。
由此可以看出,道德是社会需要,也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实践的,在广泛的空间内需要我们的行动,在某种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带来某种冲突,如何处理需要参与者的审慎,也呼唤更多的理解,不要因为做了好事没有好的结果,那样不仅是对道德参与者的一种损害,也是对社会道德的一种损害。尽管我认可小女孩被开除,但是还是要呼吁社会对这类问题给与更多的理解和思考,道德最珍贵的是举手之劳,让我们的社会更多一些理性、温暖、理解!(中国台湾网网友: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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