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委以官职当成对优秀运动员的奖励,在其位不谋其政竟成普遍现象——(《中国青年报》4月15日)
自打田亮被陕西体委任命为陕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副主任职务之后,郭晶晶、黄穗、杜丽、刘春红、张娟娟等奥运冠军相继被提拔,于是在其位不谋其职的挂牌副处级干部比比皆是,无论作为鼓励还是作为嘉奖,不能不说这件事情是我们干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个“怪胎”。
根据干部管理原则,提拔干部过去要群众推荐,组织考察,领导审批。现在要竞职竞选,择优录取。从哪方面都不合选干要求。那这就是有些人认为的一种奖励,选干是党和政府部门一件严肃认真的事情,严格的说,是组织原则问题。这种拿官员作为一种工作成绩奖励的做法,一是丧失组织原则。二是对干部政策的亵渎。三是对组织和本人的不负责任。四是不尊重民意,没有民主及群众意识。所以只能说它是干部管理的一种“怪胎”。
这种管理“怪胎”给国家的经济和管理资源带来浪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本人造成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也给工作带来影响和不便。
奖励运动员可以通过物质奖励和奖金来兑现。解决奥运冠军的未来工作问题,可以等退役后征求个人意见进行双向选择,不能强求。强求可能引发一些不该发生的意外事情。一害国家,二害单位,三害家庭,四害自己。
对于退役运动员,特别是奥运冠军要制定合理的退役政策,就业政策,要通过合理的政策留住人心,正确解决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要避免闹出象干部管理“怪胎”之类的政治笑话。 (中国台湾网网友:宋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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