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贵州织金县八步镇中心校86名学生在食用早餐后集体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该早餐属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本周一开始实施,营养餐主要包括牛奶和面包。镇政府提供的情况是,“当天学生吃的是蒙牛牛奶和面包,但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织金县蒙牛产品的主管已经到学校等地了解情况。”(3月30日人民网)
又是蒙牛?“蒙牛牛奶”、“学生奶”、“学生中毒”……如果这一组现象屡次结伴出现,其原因还会是从前所说的“空腹喝”、“情绪传染”等等,然后永远是“产品合格”吗?
翻看相关报道,蒙牛学生奶多次涉嫌引发学生集体中毒,仅公开报道的、在陕西一省,2010年以来就已有5起。然而每一次牵扯到蒙牛牛奶的学生中毒事件,最后都是无因而终,集体中毒事件每成无头案。那么我们不妨称之为“无原因中毒”。可是,这“无原因中毒”若总是和一种品牌的牛奶如影相伴,仅仅是概率上的“巧合”就足以构成相当的证据效力了;而顺着这种证据因素逆向推之:一遇某品牌的牛奶与中毒“巧合”,便一定查不出原因,并明显地被低调处理,该如何解释其结局的必然性呢?
当然了,说“无原因中毒”也不全对,空腹喝、情绪传染,以及“可能是同学吃了坏食物”等等,也不能说不叫“原因”。尽管经不起最简单的推敲——情绪传染怎么会传染成集体腹泻、集体呕吐?空腹喝奶在当地亦由来已久,为何偏偏在某一日集体不适?200多学生集体吃坏食物,约好了的?
如果说,经不起推敲的“原因”也不能不算原因,并且我们无法不被“编原因”的智慧而折服或雷倒,现在恐怕要面临另一个问题:这一次“吃蒙牛牛奶和面包”之后集体食物中毒,该轮到什么原因了呢?
中国奶业自三鹿事件之后,一直就没从风口浪尖上下来过,大小问题或风波不断,虽然,总的说,平息是主流,但平息与取信于消费者却不是一回事。一个仍具共识性的说法是:奶业依旧脆弱,消费者的神经也很脆弱。或正因如此,对奶业来说,更需要平息问题?如果我的分析是对的,每一次风波总能平息,或低调结局,那也是各方用心良苦吧?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只能承认“情绪传染”、“空腹喝”、“集体相约吃坏食物”等等并不荒唐。然而它又实在是荒唐。
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是,这些次学生中毒事件,不论在医学,还是社会管理应急处置的概念上,都属于集体食物中毒。而食物中毒肯定是吃出来的、喝出来的。然而,偏偏是中毒前集体食用过的东西没问题,永远都没问题,无法理解这样的逻辑能够成立。能够成立的逻辑应该是:不允许出问题。(中国台湾网网友:梦天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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