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山寨“3.15”提供生存环境

时间:2012-03-15 15: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一些非法网站看到消费者期待维权、企业害怕被曝光这一特殊市场,翻手套取消费者投诉信息,覆手转向企业收费删帖,将“3.15”变成“发财节”。记者调查,仅北京非法“3.15”网站就有数百家,这些网站泛滥、暴利的背后折射正规维权渠道的不畅。在这个“3.15”背后的江湖中,消费者从头到尾都是被利用的。(3月15日《新京报》)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些山寨的“3.15网站”以要曝光投诉威胁企业,获得不法利益,甚至恶意散布对企业不利的信息,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损害商业信誉罪等。而在笔者看来,作为公共符号的“3.15”被冒用,还涉嫌伪造、欺诈等罪名。不管怎么说,山寨“3.15”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该受到严厉打击。然而,“3.15”居然变成了这些假冒网站的“发财节”,违法者的生存环境何以如此宽松?

  违法网站泛滥,而政府监管却在“打酱油”,相关部门可能会有很多理由来解释、开脱。然而不管什么理由与难度,只要权力机关重视的事,监管网络信息也好,打击网络违法行为也好,从来不存在打击不了、打击不到的问题。

  而当公众利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公权机关则是选择性失明了,要么说“有难度”。问题,不是无法可依,也不是没有能力监管和打击,而是懒政、不作为,甚至是渎职。而本质的问题则是,公权力的操控缺乏有效制约,所以太随意,想管什么、不想管什么,公权力者可以凭自己的心情“看着办”。

  山寨的“3.15网站”将“3.15”变成“发财节”,是对“3.15”以及“消费者维权”等概念的极大嘲弄;而消费者在这里受到的二次伤害,与其说是不法分子从头到尾在利用消费者,不如说是监管渎职的“给力”,为不法活动提供了如此宽松的生存环境。

  消费者赖以寄托的“3.15”,居然成了不法分子的赚钱工具,政府部门可以说出很多理由来卸责,然而最受损失的最终还是“3.15”的公信,而“3.15”公信则是政府公信;当我们的公权力者对“公信”概念无意识,就好像和自己无关,因此任由不法分子盗用谋利并坑害社会,自己反而一脸无辜,这背后的问题其实是某些领域中一些常态的病态现状,而且病得不轻。(中国台湾网网友:唐文)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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