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俗文化并非高有鹏教授的独家专利

时间:2012-01-27 20: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据2012年1月25日大河网报道,在今年的央视春晚中,李咏在给孩子们讲故事时,把“年”比作可怕的怪兽,随后,韩庚在《除夕的传说》中,又打败了怪兽(年),对此,民俗学家、“百家讲坛”主讲人、河南大学教授高有鹏认为,这是对“年”的曲解。高有鹏告诉记者,无论从民俗学方面,还是从历史演变上,央视这样讲都是文不对题,“年”是丰收的意思,即“稔”,人们燃放爆竹,是为了庆贺丰收,驱除邪恶,振奋精神,并非如央视所称,是为了吓跑“怪兽”。高有鹏说,民俗与文化的核心都需要保持,不能随意解释,要尊重传统。

  也许是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过于“盛产专家”,也许是笔者太“孤陋寡闻”了,反正在看到此新闻报道之前,一直不知道高有鹏教授是哪路大仙,但仅就此新闻报道而言,感觉有的“专家水平”确实不过如此。

  所谓民俗,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而众所周知的是,有关“年”为怪兽的说法,古已有之,且在中华大地,乃至海外被创造、享用、传承的范围甚广。故此,何来央视春晚“曲解”年之说呢?其实,高有鹏教授这种不顾客观历史事实而试图推翻之举动,貌似学术的严谨,但究其本质乃是学术上的强权、霸权。

  世界上没有孙猴子,但由此生发出来的有关孙猴子的民俗文化及其解读,难道就是“曲解”吗?

  事实上,无论名头有多响,但任何专家都无法真正坐到民俗老大的位置上去,而惟有民俗文化本身,以及世世代代创造、享用和传承民俗文化的民众才是最有发言权的。

  譬如,全国不少地方是大年初四迎“灶神”,但是,在具有万年文明史的“羲皇故里”,即中华人文始祖伏羲的出生地甘肃天水一带,则是大年三十晚上恭迎“灶神”跟“先人”一起回家过年,而之前的腊月二十三或者腊月二十四,则家家户户都要恭送“灶神”上天,此正所谓“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

  如果高有鹏教授得知此情况后想说,“无论从民俗学方面,还是从历史演变上”,甘肃天水人这样都是对“送灶神”这一民俗文化的“曲解”,那么笔者估计中国民俗学界的很多人闻言会被雷倒。

  其实,一个基本的社会常识是,不同地域,往往具有不同的民俗文化,而对于民俗文化的解读,各自未必相同,这本身就是民俗文化的特点和魅力所在。

  至于高有鹏教授所言,“年”是丰收的意思,即“稔”,人们燃放爆竹,是为了庆贺丰收,驱除邪恶,振奋精神。实为一知半解,何出此言?在此首先声明一点,笔者罗竖一作为一个文化学人,也十分敬重同行,然一个基本常识是,丰收通常指秋收或者夏收。

  从甲骨文的“年”字可知,“年”最初是一人背负成熟的禾的形象。然而,依照高有鹏教授的说法,“人们燃放爆竹,是为了庆贺丰收”,若真仅仅如此,为何不在丰收当时就燃放爆竹呢?中华民族为何要在丰收数月之后才“燃放爆竹”呢?为何偏偏要选那一夜为“除夕”而过年呢?

  好了,还是笔者做点小小的贡献吧。最为重要的原因是,那一天、那一晚,是作为计时单位来使用的“年”之最后一天、最后一晚,而人人希望来年五谷丰登,家和人和万事和,各路妖魔鬼怪也都不要来人间作恶,是故,人们才在那一天、那一晚燃放爆竹,既表示驱逐各路妖魔鬼怪,又表示庆贺去岁——高有鹏教授的“庆贺丰收”包含于此,并表示来年生活会更加红火——包括五谷丰登的美好希望等。

  据《吕氏春秋·季冬记》记载,古人在新年的前一天用击鼓的方法来驱逐“疫疬之鬼”,这就是“除夕”节令的由来。而一般认为,最早提及“除夕”这一名称的,是西晋周处撰著的《风土记》等史籍。

  噢,对了,又该善意提醒高有鹏教授了,那就是在中华民俗文化中,“除夕”之“夕”是指一只四角四足的恶兽,不时地来吃人,后在众人合力之下被除掉,即“除夕”,而众人予以燃放鞭炮,意为欢庆,是为“过年”——去岁过去而新年开始了。当然,高有鹏教授也有权力站出来说,这是“曲解”。不过,笔者于此提醒一句:中华民俗文化是民众创造、享用、传承的,而并非高有鹏教授的独家专利,即不能只有“一家之言”。何况,就算谁的有关民俗文化之解读不合乎某些历史文献,但如果已经为广大民众普遍接受,而现实地成为民俗文化的一部分了,那么无论是多么大腕的专家,抑或名气比老天爷的还大,其若继续死抱着书本不肯放松,而一口咬定这个是民俗文化,那个不是民俗文化,事实上皆为某种程度上的意淫,因为这个世界上任何地方的民俗都是在不断地演变中生发的,因为民俗文化不是书本而是有血有肉的“活体”。同时,笔者于此借用高有鹏教授所讲的“要尊重传统”。换言之,我们要尊重中华民族把“年”视为“怪兽”这一民俗文化之传统。当然,如果真像网友所言,高有鹏教授也是想借此机会炒作一把,那就另当别论了。(中国台湾网网友: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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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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