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论坛、微博上有一条最热的消息:2011年圣诞节凌晨,曾经的杭州媳妇小琴,被丈夫和小三逼死,随后死者万字遗书也随之曝光,在网络以爆炸性的速度传播。然而,就在元旦假期内,那名已“被逼死”的原配——一个叫肖艳琴的女子突然出现在北京电视台一档对话节目,“死而复生”。(《山东商报》2012年1月4日)
新年第一天上班的上午,当我在一个QQ群里看到“男子携小三逼死原配”的帖子时,心里充满了对这名负心狼及无耻小三的憎恨,对那名软弱的原配夫人充满了同情和惋惜。但当我下午在一家大型门户网站看到被逼死的原配夫人突然“死而复生”的新闻时,心里五味杂陈,一种上当受骗与被调戏、被愚弄的感觉油然而生。虽然目前还不能确认这对男女背后是否真的有炒作团队或者有其它商业目的,但女主人公通过“悲情牌”在短时间内出名已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在写这篇小稿时,我一直找寻着比较温柔的词汇,我怕激烈的言词突破了女主人公的承受底线而做出什么傻事。当然,如果她真的承受不了洪大的网络舆论而“死来死去”,那也就背离了我写这篇小稿的初衷。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国已是有着5亿网民的互联网大国,层出不穷的网络热点事件刺激着国人的神经,其中不乏一些商业炒作。比如,2010年国庆期间,网友“蓉荣”就在某知名社区炒作出极品女“小月月”,事后查明,“小月月”事件自始至终就是一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网络营销。纵观近年来的网络事件,这样的商业炒作还少吗?贾君鹏、凤姐、兽兽、钟莉颖……哪一起网络事件背后没有商业目的?因此,凭个人感觉,被小三逼死的原配又复活事件很大程度上是一起商业炒作事件,是“小月月”事件的升级版。
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开展商业营销没有错,但所作所为要符合人之常情,符合社会伦理,如果为了商业目的而不顾受众感受,在炒作过程中大打悲情牌、低俗牌、色情牌,那与国家建设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政策是背道而驰的!
小三逼死原配事件,究竟是真事还是炒作?我们拭目以待。如果是真事,先向女主角致以真诚的歉意,并不是我真的要把你想得那么坏,而是这个社会太纷繁。如果是炒作,那么请适可而止,一些无谓的商业炒作只会适得其反! (中国台湾网网友:杨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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