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时代”下了一场“及时雨”

时间:2011-12-27 15:3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北京市正式出台《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基于保护用户利益和构建网络诚信体系,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保证注册用户信息真实。《规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出不得利用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十一类违法和不良信息。提出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要履行信息审核和监管职责,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时值年终,若要总结2011年的关键词,“微博”应该荣列其中。2011对于中国微博来说属于开局之年。从2010年新浪引进微博内测到今年的“满山遍野红艳艳”,微博还是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140字的圈定,快捷,适时,交互性强,全民参与,迅速红遍大江南北,获得全国网友的认可和喜欢。如今见面,问候语已经改为:“你今天织‘围脖’了吗?”可见,“微博时代”已经来临!

  微博的魅力可用短小精悍来形容,最大的魅力是传播的缠绕性,这是其他互联网传播途径无法比拟的。一条信息经过不断缠绕,达到传播的目的。一条信息不断放大,甚至可以达到倍增的效果。这是网站、博客、论坛、QQ等互联网传播途径难以企及的,而这些多是“竹状传播模式”。微博的缠绕性传播魅力值得广大公众和管理者推崇,应扶持其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微博的出现,将互联网运用更加深入地向前推进了一步,更加贴心、及时地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这是我们幸喜的一面,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又多了一件获取信息的利器。给“全民记者时代”提供了一个书写和表达的平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信息传播、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微博开设至今,受到民众广泛欢迎,说明广大公众对微博的这种传播形式非常认同。已经形成强大的群众基础,理应保护这个传播通道的畅通与和谐。

  利好的一面,我们如何让它发扬光大,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这是监管需要思考的问题。管而有序,管而更加规范,管而更加蓬勃发展,这是利国、利民、利行业的一件大好事。管理的尺度把握,值得管理者思索,这个度如何把握?如何管好而不会管死,这其中的管理奥妙,学问很深。

  任何事物的诞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保持着当初的良好愿望。微博也不能独善其身,走出这个怪圈。开设微博的各家网站的初衷,都想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提供及时的信息而服务,而不想参杂一些有损形象,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买卖“粉丝”、利用网络进行欺诈等突出问题,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引起网站、用户和公众的不满,社会各方强烈呼吁规范微博客服务管理,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

  北京市正式出台《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无疑是“微博时代”下了一场“及时雨”。不少领域的发展,监管有些滞后。很多监管形成事后监管,在无事时,不知谁来管,等某个领域出现问题,甚至是大问题时,才来收场,为时已晚,已经酿成不敢设想的严重后果。这样的事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较多,互联网发展中就涌现出对论坛监管较为滞后的例子。北京出台监管微博的“规定”来得正当时,微博刚刚起步,出现一些负面问题,及时扼杀在摇篮中,容易纠正。有了规范,路才走得直,走得稳健。这需要网友、网站、监管三者各自努力,在法律的框架下,各司其职,遵守法律与相关规定。

  微博的发展,需要管理,需要规范,要引导社会公众在微博上获取积极健康的信息,为社会发展有利,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实用的内容。广大网友要坚持争当一名诚信网友,负责任的网友,对自己发布的信息做到真实、可信,不捏造、不杜撰、以讹传讹。各家开设微博的网站应当坚持诚信办网、文明办网,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中国台湾网网友:娄义华)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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