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谴责的边界在哪里?

时间:2011-10-24 16:20   来源:中国台湾网

  10月20日,第16位路人陈先生出现在小悦悦的ICU病房外。陈先生称小悦悦发生事故那天天黑下着大雨,自己没注意躺在地上的小悦悦。陈先生妻子称来探望小悦悦就是为了澄清,并向小悦悦父母道歉。(10月21日《广州日报》)

  “心体光明,暗室中有青天。”18:1的数字再次让我们反思社会的道德底线,而小悦悦之死更像一把冰冷的刀子,切开了这个时代真实的疼痛与不堪。“路人的冷漠”就像一块屡试不爽的遮羞布,在激情澎湃的道德演讲之后,往往都会抛出一条优美的弧度,昭示更远的旁观者清白圣洁,而将一切可以理解与不可理解的“私心”统统绑上道德洁癖的烤架,在观赏其惨状中获得一种道德优越感与虚幻的满足感。

  第16位路人出现了,“那天下着大雨,天又黑,我真的什么都没看到。”事发后,当事人的妻子说自己手机每天都收到很多莫名的短信与电话,“都是骂我们的,质问我老公为什么见死不救,有人甚至还威胁我们不要开店了。其实我宁愿把门关了不做生意,回家去打工,还是那句话,没看到就是没看到。”提及这次探访,陈太太表示,看与不看,真的很矛盾。“考虑了好几天,还是来看看吧,如果问心有愧的话,我和老公肯定不会来这里,来,就是为了澄清。”在漫无边际的舆论压力之下,勇敢站出来承认自己是“路人”,也许比公众臆断的真相更富勇气。

  让我们继续回到“佛山碾童事件”的现场,借助媒体的追踪,公众认识到了“冷漠者”中的一些人:有人坚称没看到女孩;也有女老板表示自己刚从幼儿园接回女儿,看到血很害怕,在询问了旁边店铺员工,没有得到回答之后,就牵着女儿离开了……好在视频监控不会说谎:广佛五金城的治安环境、人际环境,当时下得不算小的的雨,没有开启的路灯,昏暗的环境——即便这些都忽略不计,18人见死不救的相关性真的完全是道德原因?遗憾的是,当地有关部门组织了各色的“谴责见死不救行为”讨论会,在没有赋予18路人对等话语权的前提下,将民意对道德的怨愤一股脑发泄到路人的身上——这究竟是拯救道德还是加大道德行为的犹疑成本?

  “礼失求诸野。”道德是怎么生成的?起码不是在礼崩乐坏的上层建筑中原地复活的,更不是在居高临下的道德谴责中醍醐灌顶的,而是在平和、包容的教化与制度建设中构建起来的。路人的冷漠固然是要谴责,但以什么样的方式谴责(吐口水还是讲道理)、又或者以什么样的姿势谴责(盛气凌人还是和风细雨),都关系到出发点的合理性与正当性。道德谴责也是有边界的,只因道德是比法律更高的维度,在法纪不彰、秩序不固的时候,妄想靠辱骂与恐吓唤起良善的道德行为,无异于叶公好龙罢了。

  折回广佛五金城的那个下午,每个人都可能是懒于、惧于伸手的“路人”,每个人都可能奔波在黯黑的风雨中而看不到小悦悦,每个人都可能动过善念、有过善举却未能至终……18个人的概率里,确实有着必然的失范,但回到具体“人”的概念里,是不是每个人都该绑上众声喧哗的舆论刑场?须知尊重与悲悯,是最大的道德——而即便是谴责,也不应失去道德的本色。(中国台湾网网友:黄燕凤)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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