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新婚姻法中的“恩恩怨怨”

时间:2011-08-17 15:36   来源:中国台湾网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在千呼万唤后终于出台了,看得我热血沸腾,网上关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争论异常激烈。公婆买房,儿媳没分。像一个晴天霹雳一样,断了很多女孩“发家致富”的财路。截至8月15日6时,仅在腾讯网,就有二十多万多条微博热议此事。

  现在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女孩把男方有房有车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即便她们自己的潜意识里没有形成这样的观念,在老妈“苦口婆心”的教导下,在朋友“循循善诱”的劝说下,往往都蜕变成一个十足的拜金女。

  可在新婚姻法出台后,即便离婚,房子依然有可能是人家的。这对很多女人来讲,的的确确是个重大利空!于是,网上不少女性朋友都大呼“吃亏”。毕竟,在传统习惯下,结婚由男人出钱买房仿佛成了里所应当。微博上,女性网友议论纷纷,认为该解释加重了重男轻女的趋势,认为它仅保护了男方的利益,却没有保护婚姻本身,反而加速了婚姻的破裂。认为它导致男人离婚的“肆无忌惮”和女人离婚的“一无所有”。认为男人跟小三可以无忧的享受新生活,降低了男人的离婚成本,是大男子主义的体现。但我想说这个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此种权利只限于男性,因此,如果女性自己买房,如果岳父母为女儿买房,也照样有让男人净身出户的权利和可能,可为什么诸多女性却死咬本条不放?因为这其中不乏有些女孩习惯了坐享其成。

  其实,按照原来婚姻法的制度设计,其缺陷还是显而易见的,在高房价、高物价的今天,刚刚工作的年轻想拥有一套自己的房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此,,男方父母往往会为子女购房倾注全部积蓄,其目的是希望与未来的儿媳妇恩恩爱爱、白头偕老,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好面子的传统以及彼此间相互信任,一般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但如果有那么一天,双方真的走到了离婚的岔路口,男方父母耗尽毕生心血买的房子,为什么回头却成了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这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请问,这对男方公平吗?这对男方的父母公平吗?反过来,这事搁在这些肆意谩骂他人的女人身上,你们愿意么?很多女人从来都是只为自己利益思考,如果她们能够换位思考一下,我想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理应不该有如此大的争议。

  如今,女性们再拿自己属于弱势群体作为护身符,再拿违背历史和传统的伦理来四处要挟已变得毫无意义。一位女性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女人一天的公主,十个月皇后,一辈子的操劳。女人为了爱人,为了家庭,牺牲了自己的事业,耗尽了自己的青春。而当婚姻亮起红灯时,女人这时还剩下些什么,除了一纸休书,无尽的伤痛……,女人走进婚姻更像是登上一艘目标美好但航向不明的船,永远不知道它下一刻究竟驶向何方……为此我深深感到悲哀……

  其实,我从来不否认女人的伟大,尤其在结婚以后,女人往往都有着强烈的家庭责任观。但那只是婚后,并不能代表婚前很多女人对物质的极度贪婪。试问如果与子偕老的传统道德尚在,为什么在非诚勿扰等相亲节目中,台上的女嘉宾会一边倒的拜金?如果患难与共还是我们这个社会遵循的信仰,为什么这充满了露骨、自私的铜臭观念会在各大相亲类节目肆意蔓延,以至于有关部门不得不出面干预?如果拜金女、宝马女只是社会中的一小撮,为什么在广州的一场全球私人富豪甄选佳丽中,通过网络、电话报名的单身女性达5万人之多?如果相濡以沫还是我们所追求的婚姻幸福观,为什么《非诚勿扰》在被挨批整改后,主持人孟非会发出,“全世界找不到另外一个国家的人,全民性地对金钱和物质的渴求和贪婪超过今天的中国人,但是我们在任何的场合下都还挺正经的,所以当女孩子在台上说她想要宝马想要房子的时候,我们就觉得受不了”的感慨?相亲变成相金,将金钱的强悍、赤裸与傲慢表达得淋漓尽致。

  所以,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是对目前某些不良社会风气的一种法律约束,是给一些专以房子的有无来鉴定人品的拜金女、丈母娘的一种态度上的否定。该规定无损女性的权益,也无需我们过度地揣测和想象。相对于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一种进步,也更加公平。如果有的女性依然不予认可,那我想通过新婚姻法告诉女人,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买房才是最保险的!”(中国台湾网网友:时天沐)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