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捞许可证与无钱就拆线

时间:2011-08-09 15:48   来源:中国台湾网

  有这样的两则让人读后异常沉重的新闻:一名市民在郑州郑东新区如意湖溺水,当地一个公益团体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牛振西带人赶到现场施救,却遭到了巡防队员的阻止,他们要求牛振西必须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能下水。最终,溺水市民抢救无效死亡。(8月8日,《东南早报》)

  湖北一青年手指受伤后到医院缝针,因付不起费用,缝好的伤口被拆线。负责医生称,拆线为患者主动要求,只能照做。医院调查后认定报道事实准确,对当事医生作出停职处理,并向患者当面道歉。对于收费被质疑过高的问题,院方表示,收费均有清单可以核查。(8月8日,东方网)

  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见义勇为更是社会提倡的美德。有人水中遇险,千钧一发,时间就是生命的关键时刻,一纸所谓的“打捞许可证”成为生命的筹码,令人唏嘘。据说当地官方已经回应称不存在“打捞许可证”,当时巡防队是否要求出示证件,仅凭官方一家之言,不足为信。如果没有证件上的限制,那么当时意欲下水捞人的冬泳队员为何没能顺利下水呢?官方给出的解释是“本着对他们安全负责,无法对其身份核实和打捞能力判定”。好,我们来解读这样的一句话,因为无法对身份核实和打捞能力判定,所以不能下水救人,要核实身份,那是要身份证的,要看打捞能力,怎么证明呢?不能下水试试看,那就只能是一纸技能证明了,打捞许可证不就是横空出世了嘛!回应说没有,但无形的证件力量就是摆在那!有技能,当然是可以对别人安全负责,但这种见义勇为如果要用证件来“挟持”,这是不是有点荒唐呢?见义勇为,顾名思义,就是看到别人危险,出于正义感而有所作为,一纸证件就阻断了勇为,让勇者情何以堪呢?

  还有更荒唐的,治病救人本是医生之天职,当但病人拿不出足够的钱时,作为医生竟然将上好的线,直接拆了了事。如果是去购物,买单时,发现钱不够,自然是要把商品退回去的,这是商品交易。但这治病救人可不是什么商品交易,担着救死扶伤的公德,更何况,这上好的线,再拆了,那也不能用了,于伤者是痛上价痛,于医院也没见恢复了损失,但这样的事就是发生了。可能在医生那,所笃信的,有钱才能疗伤救命,要是没钱,那就得打回原伤,甚至还要给你撒把盐。有人于是质疑这个医院是不是收费太高,院方倒还有底气,说收费均有清单,认为其收费都是光明正大,就如商场有标价单一样。殊不知,消费者所质疑的核心是不是收费标准太高,收费项目过多,而不是是否有收费清单!

  救人要证,无钱就拆线,从表面上看,是按规矩行事,但其本质是对生命的漠视,甚至是对人的尊严的亵渎,啥都要证已经催生了多么恐怕的证件经济,而看病难更是成为民众心头之痛,只能慨叹一声:哀民生之多艰。(中国台湾网网友: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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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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