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市民在郑州郑东新区如意湖溺水,当地一个公益团体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牛振西带人赶到现场施救,却遭到了巡防队员的阻止,他们要求牛振西必须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能下水。最终,溺水市民抢救无效死亡,而“打捞许可证”说法竟是子虚乌有。(8月8日《中国广播网》)
面对生死挣扎的溺水者,面对心急如焚的家属,义务搜救队的人员以见义勇为的精神,争分夺秒的准备抢救命悬一线的溺水者,奈何只因没有“打捞许可证”,却被巡防队员强加阻拦,眼睁睁的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凋谢在了水中。面对灾难,人们常说“时间是生命”,因此,大家会不遗余力的与死亡赛跑去寻找生命的迹象,但是现在,时间为何会变成等待死亡?而且还有多少证将生命的希望拒之门外?
巡防队员阻止救人的理由是:本着对他们生命安全负责,无法对其身份核实和打捞能力判定,不允许冬游队员(义务搜救队)下水协助打捞。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虽然,巡防队员是本着对生命安全的负责,才对义务搜救人员横加阻拦的,但是,他们的这种行为,间接的充当了湖水的帮凶,如果不是他们阻拦,不是他们把时间浪费在扯皮上,也许这个生命就不会悄然逝去。而且,他们所谓对生命安全负责,表面上是对义务搜救队保护,其实是对溺水者和家属的残忍,确切的说是见死不救,这难道是对生命的安全负责吗?
救与不救之间的阻隔,就是一张“打捞许可证”。显然,“打捞许可证”是一切祸端的罪魁祸首,就是它将生命挡在了生还的边缘,让救援人员失望而去,让家属伤心欲绝,让溺水者悄然离世,让巡防队员变得冷酷无情。这个证真的这么重要吗?甚至生命在此证面前都黯然失色。“打捞许可证”顾名思义,就是在湖边打捞一些木头、破烂和垃圾的许可证。但是,当义务搜救队见义勇为的救人时,怎么能要“打捞许可证”了?足以看出,巡防队员在“铁面”的背后,将生命视如垃圾和草芥。
市民溺水,必须要“打捞许可证”方可以救援。那么,照此逻辑推理,房屋起火,除了消防员之外的人,是否要袖手旁观欣赏火苗的艺术;人们去动物园参观,是否办理一个人证,否则将与动物同等对待……如果见义勇为都要办证的话,那么,谁还敢去见义勇为?谁还敢当好人?以子虚乌有的“打捞许可证”,将一个生命草率的丢弃在湖水中,这样的事也会写入一个证书之中,那就是耻辱和缺少人性的证书。(中国台湾网网友:魏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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