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6岁至25周岁(含)的在校学生,在本月24日前将接受一项全面排查。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下称东莞团市委)获悉,由于东莞市是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全国试点,东莞团市委要求全市学校开展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东莞市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底数和现状,为下阶段的帮教工作打下基础。(6月23日《新快报》)
近年来,青少年不良行为乃至犯罪一直是个严重社会问题。不说具体数据如何,单是每年的新闻上看见的一些青少年或轻或重或离奇的行为,总让人惊出一身冷汗,我们不免生疑——现如今的孩子怎么了?社会也在反思青少年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是如何发生的,但不可否认,社会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的不良行为。而前段时间的已被执行死刑的药家鑫、还有那个在机场刀捅母亲的青年,更让我们看到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某种程度上来说,排查青少年不良行为以及犯罪行为,建立青少年成长档案是有好处的。但不可避免,要实行这一措施必须注意几点。
首先,注意保护青少年隐私。排查青少年不良行为首先是为了保护青少年,不让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在排查中要尤为注意对青少年隐私权的保护。不可否认,社会和学校老师都喜欢用好孩子坏孩子来划分青少年,听老师话的学生就是好孩子,调皮捣蛋的就是坏孩子。正是这种不合理的划分,让一些孩子的心理产生承重的负担,正所谓人言可畏,有时候,正是社会的人为划分让一些孩子要么走向犯罪,要么结束自己的生命。因此,保护孩子的隐私能够让他们避免被成人世界的不合理划分区别对待。
其次,排查对象应该是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而不是某个青少年。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旨在尽可能收集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发生的原因、导致的后果、有多少青少年有这样的行为、该如何防治上下功夫,而后者则是着重强调发生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是谁。排查行为是为了让更多的孩子健康成长,而不是确定哪个少年是不良少年。如果排查的结果是证明了哪个少年是“不良青少年”,实际上是变相默认问题孩子的存在。而社会应该秉持的观点是“只有青少年问题,没有问题青少年”,问题青少年那是社会强加的。
再次,不良行为的确定标准不能一刀切,但也不能随便定。不能一刀切是因为从6岁到25岁,这个年龄跨度非常大,某些低年龄段孩子的问题放在高年龄段青少年身上并不合适。比如经常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青少年肯定不适合进入,但过了法定成人年龄的则可以自由出入。“不能随便定”则是指判断青少年行为是否不良不能根据个人好恶,毕竟在校学生哪里没有调皮捣蛋的,但这部分不能仅凭个人好恶就判断他们的行为不良。
其实,笔者认为排查青少年不良行为和青少年不良群体有可行之处,但排查的结果不能让一些青少年成为社会公认的“坏蛋”。如果没有一颗宽容的心去保护青少年,让他们健康成长,而是把他们当做“社会安全隐患”,那么这种排查措施也就失去了其正义性。(中国台湾网网友:戈海)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