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票价没打中“治堵”的七寸

时间:2011-06-22 16:58   来源:中国台湾网

  记者18日从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获悉,针对目前轨道交通早晚高峰客流集中、运力与运量矛盾突出的问题,今年本市将研究通过实施轨道交通高峰平峰差别化收费政策,引导乘客错峰出行。平常时段降低票价,高峰时段提高票价,以分散高峰客流。(6月19日,《京华时报》)

  在经济学原理中,价格作为最基本的概念,既可以用来分析细致如厂商定价的微观现象,也可以用来解读宏观如通货膨胀的宏观现象。正因为如此,价格杠杠作为一种通行的调节工具屡见不鲜。此次北京治堵用上了价格杠杆工具,从理论范式上来讲,没有存在不妥之处。但经济学上的分析通常是一种撇除其他影响因素的简单建模,而生活是复杂多变的。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简单搬来套用,而是要尊重业已存在的常识。

  差别化收费政策一旦实施,从理论上分析,可能会实现乘客的分流。但必须重视的问题是,价格杠杆政策能发挥效用,其前提是是否还存在比地铁更好的替代品。对于经常性地乘坐地铁的乘客来说,主要是为了方便上班,出了地铁之外,他还可以选择公交车和出租车,与地铁相比,公交太挤太慢,出租车太贵。相比之下,即便在高峰期提价,但考虑到上班、上学不迟到,依然是会选择地铁出行。一个简单的比方,南方人爱吃大米,而且只习惯吃米饭,如果大米提价一点点,一个最可能的结果是,因为消费习惯的存在,没有可能的替代品,大米价格上涨,并不能阻碍南方人消费大米的习惯。所以差别化收费政策对于高峰期地铁出行并不能有实质的影响。

  另外的一个问题是,地铁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为低消费水平的群体提供一个可供选择的出行方式。其公共性首先便体现在它的低价策略上。如今实行差别化收费后,对那些依赖地铁出行的群体,没有形成改变出行方式的影响,反倒是变相地增加了这个群体的消费压力。如此而言,对差别化收费政策,不仅未能治堵,反而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心里添堵了,这会不会成为形成一种变相权利剥夺呢?

  就北京而言,要治理地铁之堵。意欲控制消费群体出行时间,可能还不是一个好办法。在不能改变消费者的出行习惯之前,可以考虑跟一些单位进行协调,比如制定错峰上、下班时间。当然还有一个可行的途径是,控制私家车的规模,给公共交通创造更多的空间,保证公交车正常的行驶速度,速度上来了,才会实现将地铁的消费群体分流到公交车这边来。

  实行收费差别化政策,如果没有顾忌这些常识,那就抓不住问题的“七寸”,就有可能落入好心办坏事的窠臼。如此以来,不少人心里就更添堵了。(中国台湾网网友:高亚洲)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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