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青年自杀抵债是谁的错?

时间:2011-06-22 15: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18岁的廖珍平骑电动车撞伤一位老太太,无钱赔偿以命抵债,其父母认为是老太太5名家属逼死了儿子,乃起诉索赔76万余元,但一审被驳。15日此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二审开庭,廖珍平父母抱着儿子遗像到庭,请求改判。(6月16日《京华时报》)

  这是一起注定没有赢家的案件。老太太被撞骨折至今未能痊愈,而廖珍平的姑姑因伤心过度,去年底突发脑梗塞,39岁就左侧瘫痪,每天都要扎针灸。被撞索赔没有错,但是因此而终结一条青春的生命,这实在是莫大的悲哀。不得不说,在孩子最需要家庭这座“靠山”时,如果得到的反而是责怪,会给孩子增加多少心理压力?在警方业已认定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况下,索赔是不是有必要如此急不可耐严相逼?显然依法维权是更好的选择。

  廖珍平是一个忠厚、懂事、诚实的青年。在给警察的遗书中,他说自己是自杀,“因我无钱还清我欠的钱,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在给哥哥的遗书中,他让哥哥帮他照顾爸妈,还提到了自己的心上人,委托哥哥去找那位女孩,转告“我太自私了,但我没错”的话。18岁的人能够明确自杀是自私行为,这在当今社会,无疑是难能可贵的。然而可悲的是,种种压力的合围,使他停不下“自私”的脚步;他也没能认识到,生命是人世间最可宝贵的东西,何况“钱是王八蛋,没了再去赚”。

  他说“我没错”又显得幼稚了,系列悲剧正是他骑行不当的结果。又或许,“我没错”另有一番寓意。电动车有没有错?前几天,深圳对电动自行车发布禁令,这可是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率并不高,场地占用又明显小于汽车,可见在有关部门那里,有些措施是对各阶层区别对待的。是他心理脆弱吗?不能否认个体心理差异的存在,但是必须承认,内因往往离不开外因的诱发。不管怎么说,骑行过程中无视规则,是整个事件的初始原因。

  但是毕竟人非圣贤,谁能难免犯下一点“青春的错误”。问题在于,犯了错误,我们有没有兜底的机制,譬如老太太有没有医疗保障,这对本案的走向会起重大作用。同样重要的是,廖珍平家里并不富裕,他们畏惧的不是赔偿,而是超过自身能力的金额。公立医院是财政支持的非赢利性单位,除非极个别特殊情形,人们又不会根据贵贱来决定是否看病,也就是说就医行为基本没有弹性,那么高昂的医疗价格岂不是背离了公益性? 

  廖珍平在给父母的遗书中说,“我所欠的钱,我无能给清,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欠的钱,我只能用命来给清。”这就不能不让人想到,在当今社会,有钱人撞死人用钱买命,穷人撞伤人用命还债。3万块钱要了一条命,这是民生艰辛的悲催写照,我们应当由此出发,对其诸多成因做出全面、深刻的反思,尽快找到疗救的“药方”。(中国台湾网网友:林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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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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