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实习“放羊”不能只靠教育部“打雷”

时间:2011-06-22 15: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为切实保障每年1000万学生实习的合法权益,近日在教育部会议上传来的消息明确表示,严禁对职校生实习“放羊”。学生在职校没有完成法定的教育年限,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校长都要承担责任。(6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实习是毕业生接轨就业的前提,实习的熟练与否,直接关乎就业成败和薪金高低。国家之所以把实习纳入正统教育重要板块,就是怕学校拿实习不当干粮,或者沦为学校赚钱的工具。不少学校的实习,根本就不是专业对口实习,要么是收费了之,要么是“形式主义”,要么是学校的“劳务输出”,就像放羊一样,吃着吃不着、吃饱吃不饱等学校概不负责,目的是把学生推向“泼出门的水”。 

  大批学生刚毕业就失业很让教育部政绩打折,也给教育部带来了行政压力和社会怨责,几度让教育部“花容失色”;教育部数次重整旗鼓发号施令,文山会海几乎振聋发聩,可是实习“放羊”还是有增无减。此次教育部又发出“严禁对职校生实习‘放羊’”喝令,能不能“命令如山倒”,能不能管住职校生实习放羊,显然并没有保证,也没有“底气”。

  关于严禁职校生实习“放羊”,教育部可没少“打雷”;几乎年年“严禁”,年年遭遇“放羊”。就在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还联合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的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第九条也规定:“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并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第十条又规定“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等。可是绝大部分学校并没有完全遵照执行,而是选择利好条款变通忽悠地执行;也就出现了学校“收了实习费,学生放了假”等吃空饷、赚外快局面。

  学校敢对教育部“打雷”瞪眼,关键就是教育部对各个职校领导乌纱没有提拔、摘帽权,职校领导乌纱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宁听地方政府,不停教育部”则成了不少地方潜规则。而很多地方政府因为对职校存在“欠投入”、“给好处”等理亏;只好对职校忽悠学生实习、赚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职校“抗旨不尊”教育部很难知道,就是知道也根本没什么办法。所以,要管职校实习“遍地放羊”,必须给地方政府戴上乌纱问责紧箍咒,诚如是,教育部“打雷”,职校实习才能“下雨”。(中国台湾网网友:郑家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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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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