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高分考生换专业”也是招生新政的“裹脚”

时间:2011-06-22 15: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今年报考河南大学的考生,只要分数能超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以上,就可以在一年级时在一定范围内更换自己的专业——这是河南大学近日公布的2011年招生新政策之一。(6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允许考生换专业并不是“先进”,只是高校自主精神和教育人性化的回归,这是一种基本权利。可是这种基本权利在国外名校“花开灿烂”,在我国高校却“洛阳纸贵”;普通学生要想换上自己理想专业,要么“走后门”,要么“走权力”,要么拿“糖衣炮弹”换取;正常的选择专业道路基本被教育僵制堵死。在此语境下,河南大学推出“允许高分考生大一换专业”,无疑具有破冰作用,也算一种“低级”的进步。

  但河南大学换专业条件是“高分考生”,不高分的考生无缘于“换专业”,这让人既感到某种歧视。既然同录取到一所大学,身份、地位、待遇应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跨了高考门,都是大学人”应该是高校基本理念,只给“高出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40分以上”考生换专业,具有这样条件的考生几乎寥寥,换专业也就成了极少数高分学生的特权,不具有高校改革意义。

  学生的发展力、创新力完全取决于对专业的兴趣,有兴趣才能有进取和超常发挥。而我国考生专业“一选定终生”,结果不少考生被不喜欢专业套牢,学无兴趣而荒废大学时光,很多“刚毕业就失业”就是“专业无兴趣”惹的祸。当年李约瑟质问“中国近百年来为何没有创新成果”时,同时质疑了我国高校管理过死;“专业管理过死”则是泯灭学生智慧发挥最大化的“死亡谷”。世界一流大学进程要求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管理体制接轨,国外名校的“自选专业”很值得我国高校借鉴、探索、学习。

  在美国哈佛大学,无论入学高分、低分的学生都具有专业自主选择权。以兴趣选择专业,以专业带动兴趣;专业选择权利机会平等、学术平等,没有官场化钳制,连美国总统也不能干预高校“自主”,所以哈佛出过7位美国总统,33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河南大学既然往高处走,就要与哈佛大学“专业自主”接轨,不要局限于“高分”,而给全校考生同等自主选择专业的权利,最大化发挥学生智慧、创新,河南大学变“哈佛”,并不是没有可能。

  大学教育改革也要秉承“要走你就潇洒地走”,不要瞻前顾后带着“裹脚”走,而使教育改革在畸形化的通道里“衣单形瘦”。河南大学的允许考生换专业“限高分”,不是教育改革的“裹脚”么?(中国台湾网网友:童克震)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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