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宴”既是“调皮”,更是“捣蛋”!

时间:2011-06-01 15: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一场类似电影《非诚勿扰2》中的“离婚宴”近日在湖南长沙真实上演,引发坊间热议。(5月30日《中国新闻网》)

  其实,结婚也算是一种解脱,离婚也算是一种解脱。前者的解脱是完成家庭重任;后者的解脱是完成不再“上水深火热”。两则都是严肃的社会生活和人生历程;婚姻自由、好离好散,为的就是寻找“志同道合”,完成家庭所有重任;包括孩子、老人、事业、社会和为国奉献。婚姻之所以走向法制化,就是要人们在婚姻上慎重再慎重,严肃再严肃;离婚从最坏的方面说,是代表双方苦难婚姻的终结,但至少也是一方受到深深伤害。而“离婚宴”带着强烈的“娱乐化”,必然伤害受伤的心灵,甚至把心理脆弱者逼上悲剧,这也是社会不敢恭维“离婚宴”的原因。

  婚姻作为人生法制化的进程,离婚与结婚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双方权利对等、人格对等、尊重对等;谁都没有伤害谁的权利。“离婚宴”表面上看与对方无关;但声誉、影响、隐私、心灵伤害肯定波及一方;造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和个人压力。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一位离婚男士设宴庆祝离婚,结果引来女方不堪心灵伤害而跳楼自杀;男士“离婚宴”竟然折腾成了“鸿门宴”;走出了“离婚门”,又进入“铁窗门”,这样的“离婚宴”不是给自己、给别人“挖坑”么?参加“离婚宴”的人也会吓走“三魂”;谁还敢“赴宴”呢?

  离婚不是错误,但离婚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愈合“伤口”,绝不是至高无上的“光荣”,没什么值得庆贺和显摆的。而且,离婚涉及到双方隐私,需要双方依法“保密”,一旦大摆筵席庆祝,亲朋好友肯定要刨根问底、舆论纷纷;双方隐私极可能娱乐化“走光”。受害方依法维权;“离婚宴”立刻“长脸”。“离婚宴”本身就是一面双刃剑,满足了一方,必然伤害一方,更违背人格、伦理、道德、公序良俗;尽管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准摆“离婚宴”,但也要履行杀伤别人即禁止的道德自律。 

  另外,“离婚宴”也助长借宴收礼的不正之风。在“请帖索礼”歪风下,亲朋好友即使满心反对也不得不去,在“彼能是,我乃能不是?”语境下,社会顷刻就会挂起“离婚宴”歪风,这与政府的移风易俗、反对宴席腐败宗旨相违背。长沙“离婚宴”挂着一揽子“鬼脸”,确实让公众很“讨厌”,可见“离婚宴”是变种的“鸿门宴”,还是不吃为好。(中国台湾网网友:童克震)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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