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食品安全,中国一直在行动

时间:2011-06-01 15: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为了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这一目标,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部门的密切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一场食品安全保卫战全面打响。(5月29日《新华每日电讯》)

  食品安全是一个上至国家、下至平民百姓共同关注的话题。中国全面打响食品安全保卫战,令人倍受鼓舞。因为食品及其安全性不仅直接关乎我国国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间接影响到我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近读新闻,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有关我国如何加强和确保食品安全的报道。参考《食品安全》等资料以及相关新闻,笔者认为:自2001年已降,我国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已逐渐完善,基本上形成了以“法律体系、监管体系、信息教育交流和培训体系”等为核心的国家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架构;我国食品安全的控制面也扩大到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全过程。   查阅相关资料,笔者发现,为确保食品安全以及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一直在行动。

  其一,在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方面,我国一直在行动。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从此步入法制化的轨道。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我国形成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部门及地方性的规章和条例。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处罚起刑点从“拘役”提高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单独列明食品安全监督渎职犯罪,并规定了比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更重的法定刑,将最高法定刑从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

  其二,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方面,我国一直在行动。为集中、统一监管食品安全工作,10年2月我国设立了一个专门的食品安全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它集中、统一管理和协调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并对所有食品安全事务负责。

  近些年来,面对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国务院食安委的统一协调部署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各自管辖领域内出招,形成了强大合力。与此同时,各地也采取一系列针对性举措,为百姓的食品安全“补天”。据近日的《中国青年报》和《新华每日电讯》,我们看看各地如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

  苏州:全方位构筑食品安全监管防线;

  成都:多部门各司其职保障食品;

  宁波:建“路线图”,源头保食品安全;

  长沙:“大食品安监”打破“九龙治水”困局;

  苏州:变“点监管”为“闭环”无缝的链监管

  其三,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教育、交流和培训体系方面,我国一直在行动。信息、教育、交流和培训在食品安全控制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而我国高度重视。据 5月9日《新京报》,国务院食安办为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该办近日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要求各有关方面通过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在鼓励支持舆论监督和社会参与方面,我国也一直在行动。大部分问题食品正因为有了网友和民众的质疑、举报与投诉而得到社会和媒体的关注,如引爆“瘦肉精”、“染色馒头”等定时炸弹的,几乎都是媒体,媒体的持续关注与曝光,最后促使问题企业得到查处,相关犯罪嫌疑人受严惩。然而,也有少数国内外国媒体在评价我国的食品安全时未免夸大其词、以偏概全。针对这种情况,近日的新华时评呼吁“食品安全问题报道更要注意实事求是”。文章要求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时,应该恪守客观、准确的原则。

  纵览新闻,可知一系列“中国一直在行动”充分彰显了我国在加强和确保食品安全方面的决心和努力。但我国食品生产量、消耗量巨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众多,外加我国国情;所以我们必须客观、科学、辩证的看待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确保食品安全不仅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努力,而且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唯有通过政府、守法食品企业以及公众、媒体的联动和共同努力,才能解决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此外,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监管部门、公众和媒体的一项共同责任,各方面应承担各自相应的职责,而不是相互指责与推卸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依然任重而道远,切盼当局与国人“一直在行动”。(中国台湾网网友:储鹏飞)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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