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城”式收费收的哪门子费

时间:2011-03-22 15: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近日,石家庄阀门一厂家属院宿舍门口贴出物业公司通知,让居民预交5年水费,并与之前小区居民所欠水费一并缴纳,合计每户居民需缴纳至2016年的水费共计7000多元。记者调查发现,这一被当地居民称作“鹅城”式收费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供水公司、企业与居民复杂的矛盾纠葛。(3月21日新京报)

  即便见惯了那些霸王条款,即便消费者只能默默承受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不对等,可依然无法接受“鹅城”式收费:泥菩萨尚有三分火气,消费者也不是软柿子,何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预交5年的水费,“鹅城”式收费出现在法治社会的背后,透视出垄断者与消费者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垄断者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消费者只有两种自由,要么选择接受继续做冤大头,要么被游戏规则踢出游戏之外,连做冤大头的机会都没有。

  无法想象,预交五年高达7000元的水费,这样的政策是如何出台的。按照供水公司的税法,门阀一厂家属院的水费由单位收缴,供水公司再从单位收缴。后来不知何种原因,2005年之后门阀一厂就没再收过,同时供水公司的水费也被拖欠,而这次预交五年水费的事与供水公司无关。也就是说,以前欠水费,如今居民得预交五年水费,都是中间环节出了问题:一者2005年之后,门阀一厂物业公司不再收缴水费;二者,今次突然重新收费,而且连五年后的都收。

  预交五年水费,石家庄门阀一厂物业公司进行的这种收费,其逻辑简直令人汗颜:一是凭什么收取五年的水费?一般水费都是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从没听说过直接连收几年,而且还“预收”。如果在这五年当中,有人家搬离这里,物业会做到多退少补吗?二是凭什么每家的水费高达7000元?这一数据是怎么得来的?有些住户,家中每月用水只有三四吨,按照一吨水3.9元,7000多元水费也足够他们吃40多年。物业如何判定居民五年用水就是7000元?三是凭什么水费得与别的费用联系在一起?据报道称,有居民前去报销医药费时,却被告知“必须先缴纳历年欠缴水费和预交到2016年水费,才能报销医药费。”

  在市场经济规则之下,商家与消费之间应该是平等关系,我付出足额的钱,你提供令我满意的产品或服务。但在我们这儿,商家更像上帝,消费者更像仆从。特别是一些垄断者,更是漠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而如果这个垄断者又具备一些其他的权力和义务,那么你就别想再逃脱他的掌控。譬如,不预交五年的水费就不能报销医疗费——门阀一厂之所以敢这么做,道理在于,他控制着居民用水,又控制着居民福利,某天一犯浑,你不能满足他的利益,他也就剥夺你的权益。

  比之霸王条款,更可怕的是消费者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比如,霸王条款最出名的得算“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然而这也只是某些公司为以后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隐患做的预防,有时不见得会用到。而预交水费则不同,居民要是不交,不仅面临停水危机,而且连其他的权益也会受损。他们连选择不接受的权利都没有,不接受倒霉的只能是自己——明知接受是冤大头,却不得不做冤大头。(中国台湾网网友:戈海)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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