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吃饭”变得越来越奢侈

时间:2011-03-11 15:26   来源:中国台湾网

  斗胆问大家,同意“常回家吃晚饭”写入立法的,请举手。有,还是没有;有还是可以有,我也不知道,偶是一时冲动,是否可行,无从论证。但要问,你希望常回家吃晚饭吗?我敢保证,举手的有一大片,且是发自内心的渴望。

  “回家吃饭”非小事,已登上国家大会。据报道,广东省的代表委员对此热议不断。全国人大代表曾庆洪建议,公务员中午休息都取消,可以早点上班,早点下班回家。全国政协委员程萍说,“政府和行政人员应该减少‘饭局’,这样既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也有利于大家的身心健康。”还有的说,“最珍惜回家吃饭机会”,“和家人一起最幸福”,“与家人共进晚餐最快乐”。可见,“回家吃饭”在当今时代变得越来越奢侈。

  “回家吃饭”难,“常回家吃晚饭”呢?这最能触动神经的,恐怕要属政府和行政人员。他们“饭局”、应酬多,且应酬大都在晚上。所以,能回家吃晚饭,那是最幸福不过的了。应酬、喝酒,一个累字,谁愿意,谁家缺酒喝,谁不愿意回家与亲人享受天伦之乐。正如,有的代表所说:“饭局应酬多,归根到底是社会风气问题。”

  作为政府、行政人员,晚上为啥不回家吃饭?我推测,要么是公事,应酬,招待客人,要么去娱乐玩耍,还有可能干坏事去了。可见,回家吃晚饭,是管住自己的好办法,一来可以与家人团聚,二来少吃酒,不损害身体,三来可以治理吃喝风,节省公款,为老百姓干点实事。

  近几年,晚上应酬喝酒喝“牺牲”的有之,喝得丑态频出的有之。前年的两会上,就有28位委员呼吁全国推行禁酒令,据报道今年烟台已下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酒令。民众对吃喝之风,是膨胀的皮球——一肚子气。

  为民立法,立法为民。代表委员既然提出了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与其嘴上谈兵,不如立法治“病”。去年,社会就“常回家看看”写入立法,进行广泛讨论。由此想到,今后给“常回家吃晚饭”立个法,不知可行么?大家来说说。(中国台湾网网友:邱柏星)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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