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最低消费”乃一封“举报信”

时间:2011-03-10 15: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2月底,湖北省赤壁市吉鱼桥巷居民反映,自从去年九十月份进行“一户一表”的水改后,自家每月用水量“被提高”了。原来家中只用两三吨水,水改后最低的用水量都变成了5吨,即使没人住的空房子,水费也按照5吨收取。近日,这起“用水实行最低消费”事件受到广泛关注。3月4日,赤壁市对两名涉及该事件的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同时在全市展开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的行动,取缔各种“霸王条款”。(据3月7日《中国青年报》)

  面对“用水实行最低消费”在社会上所引发的恶劣影响,无论是在全市范围内及时展开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的行动,还是取缔各种“霸王条款”,都无疑是赤壁市在特殊情况下所采取的无奈之举。事实上,“用水最低消费”如同是一封情真意切的“举报信”,赤裸裸地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霸王条款”暴露无遗。面对如此“霸王条款”,公众不免会产生诸多联想,同时,我们也忍不想问,在当地到底还存在着多少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呢?

  水是生命之源,着力保护水资源是全人类的责任与义务,特别是对于我们国家来说,作为一个水资源较为匮乏的国家,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工作,更是意义重大。然而,在湖北省赤壁市,竟然堂而皇之地推行“用水最低消费”,这样的举措,虽不能说是在鼓励公众用水,但显然很容易会让公众不自觉地浪费水资源。毕竟,即便每月只用两三吨水,却需要掏五吨水的费用,那么,公众在平时的生活当中,过往养成的节约用水的习惯很可能难以维持。

  按理说,政府的每一项收费都应当进行科学的认证,都应当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把关,唯有如此,才能大行其道。然而,在湖北省赤壁市,“用水最低消费”的“霸王条款”又是如此一路绿灯得以畅行的呢?尽管说两名涉及该事件的责任人受到了处分,可是,这样的问责,未免有些流于形式。面对如此影响恶劣的问题,不仅应当严肃的问责。当然,我们也希望当地政府能够举一反三,及早打破更多的“霸王条款”。(中国台湾网网友:陈国琴)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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