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各地物价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飞速上涨。老百姓的生活本来就是天上裂缝——日月难过,再遭受如此严重的打击,简直就是雪上加霜。各级政府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哄抬物价的丑恶行为,社会如何能和谐呢?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将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其中,哄抬物价者最高将面临500万元的罚款。(12月19日《广州日报》)
近日,受强冷空气南下影响,京珠北韶关段高速公路结冰,交通严重受阻。韶关有些不法奸商简直就是乌贼的肚子——黑心肠,趁机哄抬物价,竟然将每包方便面提价15元进行销售,坑害群众,中饱私囊。是可忍,孰不可忍?
广东省物价局“该出手时就出手”,对这种恶劣行径予以严厉地打击,这实在是大快人心之举。然而,仅仅依靠罚款是很难遏制这种丑恶现象的。问题的关键是,政府部门要保证货物能够及时地运到,保证市场有充足的供应。否则,运输的成本增加了,却不允许商家涨价,这有违市场规律。
今年,中华大地,“涨”声一片,芸芸众生,苦不堪言。上个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控制物价上涨幅度,各地相继行动。但是,总体来看,效果根本就不理想。究其原因是各级政府忽视了抓生产环节,只是注重抓供应环节。说白了,只对哄抬物价行为进行罚款,却不愿意去组织人手进行商品生产,这怎么能从根本上解决供不应求的矛盾呢?
各级政府必须从供应和生产两方面采取措施做好稳定物价工作。在供应环节上,要搞好储备工作,要做到保质保量,尤其是猪肉、成品粮、食用油、蔬菜等一定要准备充分。在生产环节上,要进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减少中间环节,使农民受益。要抓好农副产品的专有市场和便民店的建立,这是稳定物价的根本措施。
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以价格主要由供求关系决定为由,对国务院的政策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得力、措施不具体。窃以为,某些地方政府一味地用罚款来遏制物价上涨,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这是稳定物价效果不明显的主要原因。各级政府应该让“有形之手”通过“无形之手”来稳定物价,这才是长久之策,这才能达到长治久安。(中国台湾网网友: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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