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拐第83号“‘1·22’团伙贩婴案”本月被移交汕尾市检察院。这是贩卖男婴26名的特大贩婴系列案,也是今年广东省破获的最大贩婴案。案件侦破后,共有13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有11名男婴被公安机关成功解救。(10月17日《广州日报》)
警方破获了团伙贩婴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的确是大快人心之事,然而,令人痛心的是11名被拐卖的男婴却没人认领,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被拐卖的男婴家长竟然没有一人报案,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男婴被拐卖而家长不报案,那就一定是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在我看来,发生这种情况,要么是未婚先孕生子,要么是婚外恋生子,要么是生了病婴,否则,家长岂能不报案呢?
当然,不能排除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家长生孩子就是为了卖钱。有些人真是狗咬石狮子——没有人味,竟然靠生孩卖给人贩子来敛财。警察就是找到了他们,他们因为害怕受到处罚必然矢口否认,岂能主动报案呢?
诚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孩子被拐卖以后家长报案了,而警方却根本就不受理。派出所一旦受理了这样的案件就要进行DNA入库,就得花费一万多元钱。君不见,媒体多次报道,某些地方儿童大量被拐卖,但当地的接案率却是零。兹事体大,岂容漠视?
拐卖婴儿犯罪猖獗,是社会的毒瘤,国家的耻辱,人民的悲哀。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的孩子都不被拐卖。要做到这一点,仅靠警方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各个部门都应该做出突出的贡献才行。国家应该出重拳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宽松、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这是法治社会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职责。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些官员们还有什么脸面拿“俸禄”呢?大家说,对吧?(中国台湾网网友: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