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修路,水泥竟系两家污染企业所捐;企业捐助,功德碑上写的却是环保局长的名字……是“慈善捐助”还是利益交换?为造福桑梓,帮助家乡修路捐款捐物本是善事,但在重庆市合川区草街镇百岁村,近日却因该区环保局长黄昌洪是否利用手中权力,让其管辖的污染企业捐赠100吨水泥修路而引发争议。(10月17日工人日报)
是“好心无好报”遭遇误读,还是确有利益置换?环保局长因“捐助”家长修路而受到质疑,可谓是身陷“另类诈捐门”——所捐非所有,所捐非所愿,所捐有猫腻。围绕这一特殊的“慈善方式”,折射出三大看点。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没有因为得到了污染企业的“慷慨捐助”,受到了老乡领导的“特别关照”就完全忽略了捐助背后可能存在的社会不端与内幕交易。虽然有一些村民仍在为“当大官不忘家乡”的局长修好了泥泞路而感恩戴德,为抹掉了功德碑上的局长大名而愤愤不平,但是更多的知情者一语破的地指出其中的利益链——排放污染的水泥厂怕处罚,以水泥换平安——环保局长向水泥厂要水泥,以执法权换名声。而对村里的老百姓来说,修好一条路的代价却是污染受害者。
作为企业投身慈善事业必须是自愿的,无附加条件的。因为慈善是企业竭尽自己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更多的是心甘情愿的善举,而非遵循物物交换的市场法则。作为积极加入慈善行列的企业,更应在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到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否则,前门做好事,后门排污染,很容易令人怀疑其真正用意是否属于“洗钱式捐赠”。此前浙江绍兴有几家污染企业向当地政府捐赠用于环境监管的快艇而引发争议,就是因为其目的暧昧。何况金铂水泥公司还不是主动捐赠水泥的,而是受环保局长的“点拔”,账也记在环保局长的头上,就更得不到民众的认可了。
作为监管者的环保局长,支持家乡修路,本来应基于个人的力所能及,家乡父老也会理解的,可他不顾瓜田李下之嫌让污染企业送了水泥。这家企业的立窑工艺能耗高,对环境、资源破坏严重,是现阶段国家淘汰对象。“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污染企业的水泥铸成了局长的“功德碑”,如何能做到在监管中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又如何能对污染企业该关该关,该停则停,毫不留情?说白了,调水泥修路也是一种“雅贿”,“另类诈捐门”就是腐败新变种。相关监督部门不妨应将民众质疑看作是一封举报信,从这次“另类诈捐”顺藤摸瓜,查一查这位局长大人与污染企业之间有无其他权钱交易。(中国台湾网网友: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