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制度”宣传要先行

时间:2010-09-02 15: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今年11月1日,我国将进行第六次人口普查。按照该条例,今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取被调查人的费用。但近日在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一些村民表示,他们在登记户口时,每人被收取了3元的费用。(8月29日《华商报》)

  本是政府“买单”的人口普查,每人却被收取了3元的费用,这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政府是在“挑战”公众对普查制度的了解程度,还是在以“普查”之名行“敛财”之事呢?

  显然,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的居民是幸运的,因为当地恰好有人了解“中国的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这个制度,而且还是一个熟悉网络舆情、懂得网络发帖进行求助的“网民”,最终使得政府出面进行了“解释”。但换个地方,比如这样的“收费乱象”是在一个经济欠发达、甚至很落后的山野乡村发生,结果又会怎样?看样子我们就得另当别论了,或许就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为地方“财政”捞到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在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第六条有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在这里,其实我们足以见得中央对于人口普查制度宣传的重视程度,不过正所谓“山高皇帝远”,当这样的规定被放到基层时,其宣传效果究竟咋样?或许就得大打折扣了。

  此外,对于部分地方,虽然对人口普查的宣传是大张旗鼓,闹得沸沸扬扬,但却有名无实。比如仅仅拉横幅、标上“人口普查,利国利民”的标语就算了事,这显然也有违中央政府初衷。大家都知道要普查,但重要是究竟何以“利国利民”,公众却不得而知。还有,像普查的对象、方法、内容,普查中各方的法律责任等,对这些“制度”公众也是少有人知的。

  毋庸置疑,人口普查的现实意义与长远影响是巨大的,其实这也正好道出了做好人口普查“制度”宣传先行的必要性,因为只有老百姓都完全侧地明白了,才能积极的配合,不至于出现拖延、质疑、不配合。宣传开好了头,普查实施起来的路就能走得更顺畅些。

  其实,公众在本意上是接受人口普查的,而如果再把人口普查的这些好处、这些“制度”都讲清楚,宣传到位,比如通过村务公开栏、张贴海报、散发传单、电话咨询热线等方式,就自然会得到更好的支持。而更重要的是,公众知道了普查的“制度”,一些地方政府想从中作梗、弄虚作假、伺机敛财的行为也就难以得逞了。(中国台湾网网友:何红兵)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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