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岂能被贺卡利益链绑架?

时间:2010-08-06 09:38   来源:中国台湾网

  收大学录取通知书,还得买几张贺卡。最近一段时间,上虞的一些考生陆续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但他们同时还不明不白地买了几张贺卡!这些贺卡一般4张一套,也有8张一套的,每张5元,更离谱的是,其中竟然有很多是2010年的新年贺卡,即使买来也无法使用。对于这种情况,上虞邮政局表示歉意,称贺卡并非强制要求购买,已对强行推销的相关投递员作出了严肃处理。(《钱江晚报》8月2日)

  商业活动中的强卖强买现象历来为人所不齿,也被社会广泛诟病,在一定层面上也是市场经济下竞争逐利的本性使然。然而像上虞邮局这种服务性质浓厚的国有公共企业也变相的吃“霸王餐”,“羞涩强卖”的行为不禁令人大跌眼镜。

  当大学新生抱着兴奋、激动地心情折开邮件时,所谓的“大礼包”更像是迎头泼来的一盆洗脚水,让新生哭笑不得。一般来说,能拿到通知书算是件喜事,虽说不情愿,但也会被考生喜悦的心情“掩埋”,掏钱也就变成了无所谓的小事,更何况钱的数目不是很大。邮局的这种做法更像是在和新生打“心理战”,盘在心头的“小九九”最终让学生变成了“冤大头”。殊不知,学生“被情愿”的背后是垄断无节制的嚣张和逐利欲望肆无忌惮的膨胀。

  上虞邮政局对此事表示歉意,称贺卡并非强制要求购买,已对强行推销的相关投递员作出了严肃处理。难道只是投递员一个人的错吗?这种潜规则已存在多年,以前还搭售过邮票和书针,那是上虞邮政局又在做什么?为什么当时没有做出惩罚举措?急于卸责并不能隐藏自身存在的问题。整个事件更像是一条构建完整的利益产业链,缺一不可。

  试想一下,既然上虞邮政局辩解称不是强制要求购买,那为何邮递员搭售时不作说明,沉默的“陷阱消费”显然让这样的说辞站不住脚。再者,据小王称“大礼包”里有几家公司的广告,还有4张贺卡。其中两张是2010年的新年贺卡,早过期了。另两张是可以送给教师的感谢卡,但质量很差,根本拿不出手。难道这不觉得滑稽吗?如果说新年贺卡、教师感谢卡还算说得过去的话,那么几家公司的广告又是怎么一回事?学生用它做什么?美其曰为赠品那是高雅的讲法,往俗了讲就是为公司打广告罢了。

  很显然,是贺卡利益链在绑架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几家公司、上虞邮政局、投递员在这条利益链中都扮演着各自的角色,都想在新生身上分一杯羹,各取所需,上演这种“四马分肥”的“喜剧”难道不令人发指?我想倘若此事没有引起民怨,依旧像前几年得过且过的话,这种学生吃哑巴亏的事情还会不停地重复上演,上虞邮政局“刹车”不知要推迟到何年何月?

  上虞邮政局给出的解释很难令人信服,相反它更像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在“贼喊捉贼”,至于对当事人的处理也只是纸上谈兵,很难落到实处吧。因此,明确邮政局自身的职能,以及完善监督,谨防非正常利益链条的构成以及打破和中断这种联系尤为必要。(网友:谭正正)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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