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分子扎堆、知识产权密集、生产流程庞大的电影工业,还要导演拉着条幅讨薪,则显示出了中国电影界的不够职业。
我们村出来干建筑的多,以前年底常帮他们讨薪,但李电魁不需要帮忙。某年他在河北干活,包工头欠薪跑了,一天有人发现包工头下榻的旅馆,李电魁率人包围旅馆,等到半夜,大喝一声“农民工讨薪”一冲而进,拉网搜查每个房间找到包工头。谁知包工头找机会又溜了。半年之后,有人在北京发现包工头,李电魁直奔北京,堵到之后扭到马路上,掀开一下水井盖,让包工头脑袋朝下,问:“给不给工钱?喊到三我松手。”包工头哭爹叫娘,当即付清欠款。
《李电魁讨薪记》让我大笑不已,此非正道,但在爬高跳楼政府门前下跪的风气里,剽悍的农民工不需要解释,至于法律,他们是不相信的。高群书讨薪,让我想起了我们村的李电魁。
在导演行里,高群书是个另类,别的导演多有组织,他像个电影个体户,吭哧吭哧写剧本,辛辛苦苦拍电影,被欠薪了先是忍着,不托朋友不找组织不请律师,忍无可忍一声暴喝指名道姓开战,“农民工导演”本色一览无余。平时只见电影人合起伙来圈钱,出血的多是地方政府、企业家和煤老板,制片人跟导演是小伙伴关系,像这样导演找制片人讨薪的不多见,即使欠钱也都是私下解决,所以高群书这事应该是个案,不代表电影圈普遍规律。
导演公开讨薪,比起李电魁是一个进步,但在知识分子扎堆、知识产权密集、生产流程庞大的电影工业,还要导演拉着条幅讨薪,则显示出了中国电影界的不够职业。制作人觉得拍电影赚钱,就组个班子拍电影梦想发财,赔了扭头就跑赖账不还,没契约精神也不管个人声誉,实在太过业余,这样的公司和制作人在电影界还不在少数。
导演是电影工业的核心环节之一,在他背后,应该有运作规范的公司投资,有严谨细致的合同,有专业的制作人,有专门的法律团队,一旦发生经济纠纷,诉讼程序自动开启,根本不需要导演赤膊上阵。在严密的电影工业中,每个环节都有专业人员,导演的工作是拍电影,演员的工作是演戏,律师的工作是追债,工会的工作是维权,助理的工作才是发微博。在这起讨薪事件里以上都没有,导演薪水被拖欠两年,男主角薪水一分未得,律师、工会不见踪影,让导演自己去讨薪。我们经常探讨跟好莱坞的差距,审查制度、分级制度、制片人制度和剧本说一大堆,要我说,基本的商业精神与法律环境差距一点也不小,都够非专业的。
可惜的是,《神探亨特张》获了金马奖最佳影片,如果商业运作得当,这部电影长远实现盈利是可能的;即使不盈利,对于电影公司来说,也是一个宝贵的资源,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拍了一部好电影,本应有一个好结局,但现在事件闹到这个程度,电影公司扮演“老赖”,电影导演客串农民工,观众不看电影看街景,怎么跟《神探亨特张》似的,都业余客串上瘾了。这是双输的局面。
赶紧告吧。(潘采夫 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