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中国中央民族乐团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举办了中国新春音乐会,成为首个登上这个舞台的中国音乐团体。“金色大厅”的名字也从那时起慢慢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十多年以后,有媒体报道,金色大厅已经成为中国的卡拉OK厅。
给钱就能租下来,表演时间是剧院的“垃圾时段”,门票免费赠送,拉国内其他演出同行当观众,伪造维也纳市长签名以证实演出经历真实……近日爆出的发生在维也纳音乐协会金色大厅里的这些事儿,活脱脱让一些国内演出者成为一场场闹剧的当事人。作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一种形式,中国人渴望登上金色大厅舞台无可厚非,但如此登台,不免让人唏嘘苦笑。
十多年,金色大厅神话在国内的形成,要拜当时的信息封闭环境所赐。那时除了一些专业观众,大众对金色大厅知之甚少,那些从金色大厅凯旋的演出者,敲锣打鼓式的宣传,普及了金色大厅的历史和美誉,给人们留下了这样的错觉:去过金色大厅的人都很厉害。
而现在,是信息无缝时代,国内演出团体在金色大厅的真相,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在几年前,对金色大厅的质疑就出现了,但这阻挡不了前赴后继者,神话虽破灭,但金色大厅的虎皮效应仍在。地方文化管理部门靠组织文艺团体演出捞政绩,二三流歌手组团忽悠去冒充一流歌唱家,一些学校和机构利用金色招牌大搞自费的音乐比赛、青少年艺术节和老年艺术节……
对于演出团体的资质缺乏鉴别能力,是金色大厅不入流演出泛滥的原因之一,但出于盈利目的的需要,金色大厅不拒绝租金的做法也可理解。关键在于咱们自己的演出队伍,是否拥有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一个迷恋于到世界知名演出中心获取与自身能力不匹配荣誉的演出者,是肯定缺乏自知之明的,这样的演出者包括他们的演出内容,只能博得一点点浅薄的纸上荣光以及短期利益。
如果把自娱自乐冠以“文化输出”、“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名义四处推销,反而事倍功半落人口实。劣质演出非但不会输出任何文化形象,反而会限定外界对中国文化尤其是现代文化的了解。另一方面,受惯性影响,现在到金色大厅演出的内容,多是特定的几个中国文化符号,如民族歌曲、戏剧、团体歌舞等,对拥有一定现代性、与世界同步的文化元素,并未在这个舞台上得到更多的展示。
文化声誉的形成,需要个体表演者的努力与积累,需要演出团队在整体质量上的掌控与把握,更需要所有肩负国家文化形象展示重任的人们,能够找到值得依附的文化价值观,开发、挖掘出受人欢迎与尊重的表演内容。看得见摸得着的金色大厅的确在维也纳,但那座无形的“艺术金色大厅”,仅存在于表演者的内心里。
金色大厅里的“残酷真相”,并不能很快阻止演出团队继续一拨拨开赴维也纳。当然,在开明开放的文化环境里,也不适宜采取严苛的管理制度,把镀金者全部挡在门外。不过,想在金色大厅挽回中国演出的声誉,还得靠我们自觉,以观光旅游为主要目的的演出者,不妨心甘情愿地做一回观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