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诺贝尔颁奖典礼结束后的晚宴上,莫言脱稿讲话,并且以这样的结语概括了他自己对文学功能的认识:“文学最大的用处,也许就是它没有用处。”这个否定性的修辞或许可以看作莫言小说写作的秘密,也是我们阅读莫言的入口。
莫言的这句话说明,莫言不是为了社会教化的目的而写作,文学写作是诉诸作家个人心灵的一种方式,是作家以其独特的视角观察世界,理解世界的途径。而作品的社会意义,无非是读者与作者的心灵碰撞的结果。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才能理解,莫言的小说并不提供绝对正面的价值,而是通过不断消解,以否定的姿态批判和讽刺了笼罩在宏大理念下的荒诞。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莫言无疑是批判家鲁迅的传人。
即使在早期的“寻根”作品中,莫言的怀旧感就怀有某种不纯粹的暗流。《透明的红萝卜》带有象征主义的情调,主人公黑孩在小说中几乎一言不发(“莫言”的化身?),而他的纯真和幻想总是被生活中的不幸所打断。到了《红高粱家族》,莫言的野性风格开始暴露。这个描写土匪抗日的故事充满了战争和爱情的血腥与狂暴。小说用“我爷爷”“我奶奶”“我爹”这样的人称叙说和渲染祖辈们年轻时的方刚血气,具有明显的突兀效果而又不无挑战平庸现实的意味。之后,莫言在《欢乐》《红蝗》等作品里语言的放纵恣肆从寡言跃向了聒噪,从美学走向了“丑学”。
《十三步》可以看作是莫言后期风格的开端:方富贵猝死之后又复活,被妻子认为见了鬼,只好动手术把容貌换成邻居和同事张红球,而真正的张红球却被整容师妻子驱逐出去流浪街头,遭遇各种倒霉事情。问题是,方富贵为了不让妻子惊恐换成张红球的脸,却反而无法使妻子相信自己的身份。方富贵只好在明里当了整容师的“丈夫”,而在暗地里还试图“勾引”自己的妻子。小说表达了一种卡夫卡式的主体的错乱或丧失,不过不同的是,这种身份的危机竟然是舍不得轻易放弃的:方富贵在朋友之妻那里获得了别致的满足,又在自己的妻子那里获得了偷情的快感。小说叙述的反讽将粗鄙、卑劣、不幸的现实生活赤裸裸地展示出来,却始终保持着愉快轻松的语调,形成强烈的反差。也可以说,莫言不是简单地揭示现实的残酷,而是将悲剧以喜剧的方式呈现出来,以自我滑稽化的叙事声音杜绝了那种将现实悲剧化之后施以同情的虚假高姿态。
莫言小说的成就在《酒国》里达到了高峰。这部小说不但触及了现实最骇人的部分,而且表现了暴行在正义和理性幌子下隐秘而不可穷究的本质。小说中,侦查员丁钩儿到一个名为酒国的地方去调查腐败的政府官员吃婴儿肉的事件。但英雄与小丑之间仅一步之遥:这位侦查员在嫌犯招待他的筵席上不能自持,加入了吃婴儿的行列(当然也因为主人声称吃的是“人工”的婴儿),一醉方休。侦查员继而陷入了与嫌犯妻子的奸情,被活捉受辱,落荒而逃,最后落得个掉入粪池淹死的下场。小说的叙述大量依赖于戏仿的语调:那种宣传所特有的语汇、句法,以及主流文学里过于高尚的辞章,以极不谐调的方式参与了对污浊和残酷现实的描写。
《生死疲劳》里也有一个丑角般的人物名为莫言,一个巧言令色、擅长虚构的底层写手,可以看作是作者莫言再一次的自省和自嘲。莫言揭示了写作行为在作品进程中的虚妄,应和了他所说的“没有用处”的文学。而莫言作为他自己小说人物的卑微形象,也可以和真实的莫言在现实层面上言辞闪烁的懦弱性格相映照。书写“没有用处”的文学和扮演“没有用处”的作家,无不迫使我们通过体验主观与客观的巨大反差,感受到世界的无情。(杨小滨 文学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