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广电总局相关人士证实,广电总局日前对于电视剧创作提出六项要求,其中包括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商战剧需要注意价值导向;翻拍克隆境外剧不能播出;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网游不能改拍。据悉,目前这六项创作要求已经开始陆续实施。(8月3日新京报)
争议比较多的网游条款且先不说,而对于其中提到的电视剧“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这一条笔者认为对于当下浮躁社会而言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从实际生活来看,越来越多的所谓情感电视剧将原先我们视为纯洁、坚石般的男女婚姻“娱乐”成了充斥着小三、婚外情、背叛的脆弱关系,无限制地放大家庭的矛盾。以前在电视剧不多的时候,往往夫妻之间即使有矛盾也不会总是提及“离婚”,而现在随着此类电视剧的增多,在这些电视剧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则渐渐开始误导广大观众的意识形态和责任观念,认为有小三、出轨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一有矛盾就将“离婚”挂在嘴边,这直接导致了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出轨情况越来越多。
笔者认为,作为电视剧创作媒体,不能因为经济利益的驱使而丧失了基本的道德价值判断能力,而一味地迎合这些风气甚至人为地夸大家庭矛盾。作为公众声音,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的传播介质,电视剧更应该有大局观念,更有责任意识,更有义务创作出一些弘扬正气、正义的剧本,不要因为这些正常而不狗血的剧情可能不会带来这么多的金钱而放弃,我们的民众生活里不能总是充满着“小三”、“外遇”这样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