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川也要傍“甄嬛”?电视剧“指鹿为马”何时休

时间:2012-05-14 13:54   来源:工人日报

  由孙俪、陈建斌主演的《甄嬛传》日前完美收官,但它掀起的后宫剧热潮余温尚在。日前,多名网友在微博爆料,黑龙江电视台将杨幂、冯绍峰、何晟铭主演的《宫锁心玉》(简称《宫》)改名为《甄嬛前传》播出,不少网友大呼“坑爹”:“晴川也要傍‘甄嬛’吗?”

  近段时间,电视剧“被改名”现象,普遍存在于各个卫视的热播剧中,原著一个名字,剧集另外一个名字;拍摄时一个名字,播出时换一个名字;地面频道时一个名字,卫视上星时又一个名字……让人如坠迷雾。比如谍战大戏《悬崖》数月前热播后,山东卫视便将《雪狼》改成《悬崖第二部》播出。

  此番,联系到《宫》被改名为《甄嬛前传》,有网友戏谑地建议电视台:《宫锁珠帘》可改为《甄嬛姊妹篇》;《步步惊心》可改为《甄嬛番外篇》;《还珠格格》1、2、3部可分别改为《甄嬛儿孙的那些事》、《甄嬛与孙女的那些事》、《甄嬛后传》;《新还珠格格》可改为《甄嬛传续集》。有网友还推出“中国电视剧史上最长宫廷剧”——281集的电视剧《甄嬛演义》:第一季《甄嬛前传》(又名《宫》);第二季《戏说甄嬛》(又名《步步惊心》);第三季《甄嬛秘史》(又名《宫锁珠帘》);第四季《甄嬛传》(又名《后宫·甄嬛传》);第五季《甄嬛后传》(又名《还珠格格》)。

  电视台何以热衷于玩改剧名的把戏?说穿了,是为了跟风炒作,迎合市场,夺人眼球,是为了提高收视率,获得高昂的广告收益,而玩傍起了“名人”(比如甄嬛)或“名剧”(比如《悬崖》)。电视台在一部电视剧播出前,适当改动剧名中某一两个字,只要更贴合电视剧的剧情而锦上添花,只要是对电视剧精华内容的再次提炼,本无可厚非。但事实上,一些剧名被改得面目全非,新剧名非但不能体现一剧之内容和风格,有时还显得“驴唇不对马嘴”,让人一头雾水。

  这种做法,一方面,是违规之举。据报道,国家广电总局早有明文规定,一部电视剧一旦获得广电总局备案公示,其再度改名便须向广电总局报批,并提供相应理由,只有获得允许,方能更名播放。电视台乱改名,如不走申请报批程序,便属违规操作,广电总局有权处罚。另一方面,有侵权之嫌。不仅侵犯了热播剧的品牌,还是对“被改名”电视剧的主创者劳动成果的不尊重,是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矮化和贬低了这些“被改名”的剧作。正如某编剧所言:“这就像自己生了个孩子,可孩子的名字却得由接生婆说了算,别提多荒唐了!”第三,指鹿为马,蒙骗观众。比如,将《宫》以假乱真地包装成《甄嬛前传》,让观众起初以为是新剧,后来发现是旧作,这与挂羊头卖狗肉何异?

  在笔者看来,电视剧再怎么炒作,再怎么赋予商业功能,都摆脱不了它是具有一定文化水准和审美情趣的文艺作品这一本质,不能过于追求商业化而不考虑它的艺术性,不能一味追求它播得好就降低文化品位,一味地使用商人伎俩来吸引眼球。张冠李戴地“抱大腿”、“借大树”,未必好“乘凉”。以这种手段恶拼收视,观众会选择“用脚投票”,毕竟遥控器握在观众手里。

  笔者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这种乱象紧急叫停。不然,某些热播剧如有续集问世,观众恐怕也难辨其真伪;一些电视剧极有可能换个频道便换个剧名,很难形成其品牌效应和知名度,最终影响整个影视行业的发展。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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