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影网络盗版法律门槛应降低

时间:2012-04-06 09:39   来源:法制日报

  一部由江苏省镇江市广播电视台等投入1200万元重金打造的52集动画大片《水漫金山》,目前正在央视少儿频道热播,首播时间是今年的3月13日。但国内著名视频网站土豆网在今年2月初就盗版播出了《水漫金山》。由于盗播严重损害了各投资方的利益,镇江市广播电视台已经截屏固定并公证了土豆网的播出视频,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3月29日江苏网)。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导演张艺谋和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会军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制订严格法律保护电影知识产权打击电影网络盗版的提案》。呼吁国家制定严格法律,降低侵犯电影知识产权和网络盗版罪的入罪“门槛”,重新研究电影网络盗版、盗播侵权问题,加大法律的惩处尺度。

  伴随着网络技术发展,网络带宽和视频压缩技术也不断提升,网络视频毫无争议地成为了中国应用最广泛的网络服务之一。无论有着怎样崇高的初衷,商家的最终目的就是营利,视频分享网站也不例外。就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视频分享网站开始出现影视版权侵权问题,并颇具蔓延之势。

  时下网民登录视频分享网站,会发现影视资源应有尽有并且很多是免费的。然而,网民又不难发现这些网络视频大多涉嫌非法盗播,以至于在业界流传着“侵权则生,不侵权则死”这样一句话。近年来,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有明显上升趋势。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统计,2008年共受理此类案件174件,比2007年增长60%;到2009年集中爆发,共696件。此后,案件数量仍快速上升,2010年为776件,2011年为949件。

  在全球化视野下,中国在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方面,相较主要发达国家,不仅在立法方面存在不足,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目前,与视频网站侵权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三部:一是现行著作权法,二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三是侵权责任法。需要指出的是,前两部法律法规都是在国内视频网站迅速发展之前制定的,都是直接移植了国际条约或国外立法涉及的规定且相对原则。由于对现实情况缺乏充分的预判和洞察力,在实际适用时存在明显缺陷。侵权责任法颁布时虽然国内视频网站发展已经呈现一定规模,网络影视版权侵权也日趋严重,但限于侵权责任法侧重于侵权责任的规范方面,对视频网站普遍存在的侵犯版权问题缺乏针对性。

  网络环境下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现象不容乐观,不规范的网络分享已对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构成了掠夺,并未带来人们预想的使用者与权利人共享利益的双赢局面。因此,靠法治手段遏制影视网络盗版侵权势在必行: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影视作品网络立法保护。虽然我国在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时增加网络信息传播权,2006年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进一步阐明网络著作权保护。但是以上立法滞后于实践,且法条概括性和抽象性导致保护不力,因此有必要不断修正以适应实践的需要。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日趋频繁的网络版权侵权问题,新一轮的著作权法修订工作已于2011年12月启动。

  另一方面,切实加大影视网络侵权的成本。一是明确网站对网友上传的监管责任,把监管不力作为处罚的依据;二是提高侵权赔付的数额,以损失补偿为主,适当惩罚为补充。同时,通过立法适当降低影视网络侵权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标准,对侵权严重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高侵权人的影视网络盗版成本。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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