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批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四“黑哨”黄俊杰、陆俊、万大雪、周伟新等4人分别被判3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月16日新华网)
曾经绿茵场上的堂堂“法官”,如今身败名裂的“阶下囚”,四“黑哨”玷污绿茵大地、玷污中国足球,受到惩处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一嘴吹出“G7革命”的周伟新,其执哨水平仅此而已;裁判生涯充满争议的黄俊杰,本身就不该在绿茵上混饭吃,居然疯狂受贿;本乃无名小卒,估计没有多少人知道万大雪“执哨”,但他竟然是“黑哨”。对于这三人,因受贿或行贿而身陷囹圄,真是“活该”。但是,堪称中国“第一裁判”的陆俊,居然也肆无忌惮地受贿,那就让人不可思议了。
陆俊不仅在中国绿茵场上赫赫有名,在亚洲、世界赛场上也小有名气。这个代表中国足球裁判最高水平的陆俊,既为中国足球作出了重大贡献,又因自己的无耻行为对中国足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严重影响中国足球的国际形象和声誉。中国足球水平本就不高,形象和声誉本就不太好,加上陆俊之流这么一“折腾”,中国足球何去何从、路在何方还真是一个问题。
然而笔者在想一个问题:处理四名“黑哨”尤其是陆俊,就能拯救中国足球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中国足球水平之臭,中国足球形象之差,不只是足球裁判造成的,足球运动员、俱乐部和球迷,尤其是足协官员以及与足球有染的其他官员,是不是也应该为中国足球尽一点责任,但是他们都尽到责任了吗?
足球腐败由来已经,10年以前就有有识之士提出足坛要“扫黑”。然而,时至今日,足坛“扫黑”才摆脱“犹抱琵琶半遮面”、“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的局面。随着四“黑哨”相继领刑,几条足坛“大鳄”南勇、杨一民等也将乖乖“受刑”。中国足坛掀起的这场“反腐扫黑”风暴,能为中国足球“扫”出曙光,“扫”出一片新天地吗?当然,中国足球要真正提高水平,不是惩处几名“黑哨”、打倒几名贪官这么简单。“足球要从娃娃抓起”、要从联赛做起,这口号喊了很多年,这道理大家都懂,但就是不能落到实处。如果还是一味地喊口号、放空炮,中国足球肯定没戏。中国足球必须以“反腐扫黑”为契机,抓基础、抓机制、抓体制,才能把坏事变成好事,才能在亚洲足坛、世界足坛占有一席之地,否则就永远只能充当一名“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