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电视剧”,小孩勿模仿

时间:2012-02-08 10:22   来源:人民网

  据报道,7岁女孩小海芳特别喜欢《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看到小燕子上吊自杀但不会死亡的镜头后便与朋友模仿上吊,结果意外死亡。近日,高要市人民法院审结这宗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谁该对年幼的生命负责?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同时,也引起网民热议。(2月7日《南方日报》)

  小燕子也还在一次又一次地“上吊”,却怎么也吊不死,这是热播剧《还珠格格》中轮番播放的镜头。如今,电视镜头在现实上演,导致7岁小女孩模仿“上吊情节”意外身亡。毫无疑问,电视镜头是小女孩死亡的间接杀手。

  如此案件并非首例,此前在2005年3月10日,广西钦州市某花园小区一名7岁小女孩在家中“上吊”身亡,无独有偶,原因也是因为模仿《还珠格格》中小燕子的“上吊不死”的“调皮情节”。这不能怪罪小燕子,追本溯源是因为电视媒体有违常识的电视画面,最终造就了受众的模仿心理,悲剧因子暗地里滋生着。

  因此,“电视暴力”应估计青少年等没有分辨意识的受众。“夺命电视剧”潜移默化的将不健康镜头灌输给年幼无知的小生命头脑中,并因电视媒体固有的画面属性诱导受众模仿,如此看来,“电视暴力”的意识侵害更应得到限制,“限暴令”应与“限娱令”同时实行,或者采取分级制,区别对待观众。

  电视媒体不能一心只顾收视率,却忘却自身的社会责任和媒体道德,陷入以色情、暴力等“电视暴力”赢取“暴利”的心态之中。同时,应和家长携手创建一个良好的家教环境,让孩子的童年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无论怪罪电视亦或其他,家长的责任亦不可推卸。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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